蕪湖縣金融辦

(二)聯繫駐縣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協助做好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為金融監督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三)負責蕪湖縣金融行業管理和金融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地方金融機構有關改革發展工作,促進地方金融建設。 (四)承擔在縣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行業的協調服務工作;聯繫各類金融機構,引進外資金融機構入駐,並做好配合服務;組織開展縣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分析蕪湖縣金融形勢和全縣金融行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全縣金融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加強金融行業服務、促進金融行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聯繫駐縣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協助做好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為金融監督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三)負責蕪湖縣金融行業管理和金融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地方金融機構有關改革發展工作,促進地方金融建設。
(四)承擔在縣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行業的協調服務工作;聯繫各類金融機構,引進外資金融機構入駐,並做好配合服務;組織開展縣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五)參與協調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縣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協調企業上市和重組、兼併、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
(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縣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推進金融行業誠信環境建設。
(七)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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