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志毅

蔣志毅(1920~1949),又名蔣躍庭。浙江吳興南潯鎮人,國中畢業後,曾在絲廠做工,1945年在杭州警察局當雇員,後考入上海市警察局警員訓練班學習,結業後分配在楊樹浦警察局當警員,他同情工人民眾的處境,奉命執行鎮壓任務時,不是陽奉陰違,就是虛與應付。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又名蔣躍庭。浙江吳興南潯鎮人,國中畢業後,曾在絲廠做工,民國34年在杭卅警察局當雇員,後考入上海市警察局警員訓練班學習,結業後分配在楊樹浦警察局當警員,他同情工人民眾的處境,奉命執行鎮壓任務時,不是陽奉陰違,就是虛與應付。常在警察中議論“飯盒子(工人)活不下去了,要求加幾鈿都不行,這是什麼世道”,“當前中央大員們,斂財各逞其能,對國家大事漠不關心,貪污腐化,工作無能……”。支持工人鬥爭,經常接近警員中的中共地下黨員和進步警察。民國38年初參加了中共地下組織領導的互保立功委員會。

主要經歷

民國38年初,上海市警察系統的中共地下組織根據解放戰爭的新形勢,要求地下黨員、積極分子用各種方式聯繫廣大民眾,“要保護好檔案、物資,維護好社會治安,為迎接解放,配合解放軍接管警察局立功”。錢、蔣都積極參加。4月25日,收聽到毛澤東、朱德聯名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後,他們立即油印了2000多份,並加附一封警告信,迅速地轉寄到反動軍官和特務分子的家中,敦促他們認清形勢,起義反正,不少警官收到信後惶恐不安。毛森知道後專門發了訓令說:“一定要把隱藏在內部的共產黨員挖出來。”民國38年5月13日晚,錢、蔣不幸先後被捕,毛森親自審問,在一個星期內進行了幾十次的審問,動用了各種刑具,錢連十個手指甲都被拔掉,但他們寧死不屈,保護了黨組織和同志的安全。5月20日於閘北宋公園就義。1950年2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追認蔣志毅為革命烈士,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錢文湘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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