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喬石同志,原名蔣志彤,浙江定海人,1924年12月出生於上海。少年時期,他熱愛祖國,勤奮好學,追求進步。1939年至1943年在上海南方中學、光華附中讀書。194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任南方中學、光華附中地下黨支部委員、書記,上海地下黨中學區委幹事。中學畢業後,先後在華東聯合大學文學系、淮南華中局城市工作部調訓班學習。1945年至1949年,歷任上海地下黨學委中學區委組織委員、中學分委副書記兼組織委員,上海同濟大學地下黨總支部書記,上海地下黨學委總交通,上海地下黨新市區委副書記,上海市北一區學委書記等職,組織發動上海青年學生投身抗日和反美反蔣鬥爭,組織指揮了同濟大學“一·二九”爭民主、反迫害運動,是上海學生運動的重要領導人之一。
1949年7月起,喬石同志歷任中共杭州市委青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市委青委書記,中共中央華東局青委統戰部副部長。1954年至1962年,歷任鞍山鋼鐵建設公司工程技術處副處長、處長,酒泉鋼鐵公司設計院院長兼鋼鐵研究院院長,酒泉鋼鐵公司陝西工程管理處黨委書記等職。1962年2月至1963年4月,在中共中央高級黨校理論班學習。1963年4月,喬石同志到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工作,歷任研究員、副局長、局長。
“文化大革命”中,喬石同志受到殘酷迫害,被隔離審查和拘禁。在受審查期間,他堅持黨性原則,實事求是,進行了頑強鬥爭,先後兩次被下放到“五七”幹校。
1978年12月,在鄧小平同志指導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把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作出了實行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實現了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1978年1月至1983年7月,喬石同志先後擔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部長。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他貫徹黨中央關於黨的對外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黨際關係四項原則,廣泛同各國共產黨、社會黨、民族主義政黨及其他政黨和政治組織進行交流合作,為黨的對外工作撥亂反正、開創新局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1983年6月,喬石同志兼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他強調中辦直接為黨中央服務,要緊隨全黨工作中心的戰略轉移,推進各項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梳理整頓各項業務,使中辦各項工作更好服從和服務於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更好服從和服務於工業、農業、國防、科學技術現代化建設大局。他十分重視中辦機關整黨工作,推進思想、組織、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撥亂反正,推動中辦各項工作在服務全黨工作中心戰略轉移、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取得了顯著成績。
1984年4月,喬石同志兼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他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把幹部隊伍建設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建設作為新時期貫徹落實黨的組織路線的核心任務抓住不放。在黨中央領導下,他注重啟用和培養中青年幹部,有步驟地調整各部委和省、市一級黨政領導班子及骨幹企業的領導班子,使一批優秀中青年幹部走上各級領導崗位。他大力推動幹部隊伍第三梯隊建設,建立健全後備幹部制度,組織開展了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全國範圍內的後備幹部集中選拔,推進了新時期新老幹部的合作與交替。他高度重視組織工作和幹部人事工作改革,密切關注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對組織工作、幹部人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落實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幹部管理體制改革、黨員教育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他紮實推進整黨工作,積極落實幹部政策特別是知識分子政策,有力推動了組織戰線撥亂反正工作的深入,為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1985年7月,喬石同志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同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上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86年4月任國務院副總理。他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在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依法管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社會安定等方面傾注了大量心血。他明確提出政法工作必須同黨的中心任務緊密結合,必須更加自覺更加主動服從和服務於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大局,更好肩負起保衛和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重任。他強調要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監督和支持政法部門嚴格依法辦事。他深入研究新時期社會治安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堅持專門機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1991年,中共中央成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喬石同志為主任。他推動出台了一系列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政策法規,建立起全國自上而下完整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領導體系,為探索形成改革開放新形勢下具有中國特色的廣泛依靠民眾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新路子作出了貢獻。他強調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來指導政法各部門的工作;司法工作、執法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法律制度規定,做到公開、透明、公正。他十分重視政法隊伍建設,推動加強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強化隊伍的從嚴管理,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政法隊伍。他高度重視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堅決反對民族分裂活動,穩妥應對較為複雜的社會局面,為維護全國政治穩定、社會秩序作出了重要貢獻。
1987年11月,喬石同志在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他認真貫徹從嚴治黨方針,突出強調增強全黨的紀律觀念,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揮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在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他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和懲治腐敗關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事業成敗,關係國家命運,在整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都要嚴格防止和堅決反對腐敗,始終把反腐敗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他強調要深入研究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敗鬥爭的特點和規律,制定和完善廉政建設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把懲治腐敗納入法制的軌道。他高度重視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在全黨深入組織開展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教育,嚴肅查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行為,有力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他堅決反對腐敗,加大對貪污受賄、以權謀私、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等案件的查處力度,清除一批黨內腐敗分子,增強了黨員幹部隊伍的純潔性。他下大氣力糾正黨內不正之風,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以權謀私等現象以及嚴重影響黨群關係的突出問題集中進行清理整頓,取得明顯成效。他注重加強黨紀條規建設,把建立和完善黨內法規作為黨的紀律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領導制定了一系列黨紀條例和規定,進一步提高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規範化水平。他十分重視行政監察工作,親自推動並指導設立監察部。
1989年3月,喬石同志兼任中共中央黨校校長。他大力推進深化黨校改革,強調理論學習和教育是加強黨的領導和建設的一項根本舉措,要適應國際國內的新形勢加強幹部理論教育,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特別是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教育幹部,強調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方針,把學習基本理論、堅持基本路線同加強黨性教育、增強黨性鍛鍊結合起來,同研究、探索、回答現實問題結合起來,善於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解決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實際問題,明確提出了新形勢下“各級黨校要努力辦成輪訓和培訓黨員領導幹部,培養黨的理論隊伍,學習、研究、堅持和發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重要陣地,成為幹部增強黨性鍛鍊的熔爐”的基本任務,並對黨校的培養目標、教學方針、班次和課程設定等重要問題作出了規定,使黨校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之後,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喬石同志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92年鄧小平同志發表南方談話後,喬石同志積極支持、宣傳鄧小平同志改革開放的思想主張,強調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完全正確,“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中國的今天”,“只要我們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定不移地沿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走下去,就一定能克服前進中的困難,使中國的經濟在90年代跨上一個新台階”,“社會主義只有經過改革開放,才能不斷完善和發展,搞封閉是沒有出路的”,旗幟鮮明表達了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擴大改革開放的堅定立場。他高度重視對南方談話精神的學習貫徹工作,強調要從“思想上的再一次大解放”的高度深入學習貫徹南方談話精神,結合紀檢、政法戰線和黨校的實際,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努力為經濟建設服務。
1992年10月,喬石同志在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上再次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
1993年3月,喬石同志在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他堅定不移堅持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創造性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傾注了大量心血,為加快改革開放、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他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強調要從我國實際出發,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把加強民主同加強法制結合起來,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和軌道有秩序地進行民主政治建設。1992年11月,中共中央成立憲法修改小組,喬石同志為組長,負責研究提出修改憲法的方案。在憲法修正案制定中,他強調修改憲法要突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經黨中央同意,該憲法修正案由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確立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地位,明確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內容,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確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他高度重視憲法的貫徹實施,強調要認真履行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權使命,強化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依法治國,在全社會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與尊嚴,為國家長治久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提供重要保證。他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強調立法要解放思想、加快步伐。八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內共審議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129件,通過118件,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他提出全國人大“要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這一時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出台一批重要經濟法律,初步構建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框架,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他高度重視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總結探索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動監督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八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內共檢查19部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情況,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35次,推動行政權、司法權正確行使。他強調要加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自身建設,增設專門委員會,制定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加強機關建設,更好發揮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他積極推動全國人大擴大對外交往,加強我國同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往來,積極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
1998年3月,喬石同志不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職務。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以後,他堅決擁護和支持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決擁護和支持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仍然關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特別是十分關注民主法制建設,關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表現出一個老共產黨員的赤誠與忠貞。
喬石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第十二屆五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三屆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
人物家庭
妻子:郁文
大兒子:蔣小明
兒媳:周進
大女兒:喬凌
小女兒:喬曉溪
人物逝世
2015年6月14日7時08分,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原書記,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1歲。
2015年6月19日清晨,為悼念喬石同志,北京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將下半旗誌哀。
2015年6月19日上午9時許,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胡錦濤等,在哀樂聲中緩步來到喬石同志的遺體前肅立默哀,向喬石同志的遺體三鞠躬,並與喬石同志親屬一一握手,表示慰問。江澤民在外地送了花圈,對喬石同志逝世表示哀悼。
黨和國家有關領導同志,前往送別或以各種方式表示哀悼。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喬石同志生前友好和家鄉代表也前往送別。
人物榮譽
1996年4月被古巴哈瓦那市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
1996年4月被加拿大里賈納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組織評價
喬石同志一生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共產主義事業。他刻苦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始終把黨的事業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堅持真理,堅持原則,恪盡職守,勤政為民。他堅持實事求是,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創造性地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解決問題。他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密切聯繫民眾,善於傾聽不同意見,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他謙虛謹慎,平易近人,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他清正廉潔,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克勤克儉,對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要求,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和道德風範。他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關心同志,愛護幹部,贏得了廣大幹部民眾尊敬和愛戴。
喬石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光輝的一生,是追求真理、追求進步、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的一生。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對共產主義崇高理想堅貞不渝,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為革命、建設、改革事業鞠躬盡瘁。他的逝世,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我們要學習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喬石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