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曾在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任職。
2010年開始,任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6年2月,任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生產工作。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長生生物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省份推廣團隊立即通知轄區內的區縣疾控機構及接種單位,立即停止使用該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該公司狂犬疫苗。隨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飛行檢查發現長春長生生物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責令長春長生停止生產狂犬疫苗。與此同時,監管部門收回長生生物子公司長春長生相關《藥品GMP證書》。長生生物也發布信息稱,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狂犬病疫苗召回。隨後長生生物在2018年7月19日晚公告,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原因是該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經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蔣強華曾經在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任職、鞠長軍、張友奎兩位副總經理曾經在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任職。長生生物2017年年報顯示,蔣強華的薪酬為51.59萬元。
2018年12月,證監會公布長生生物違法詳情, 對蔣強華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蔣強華在任職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存在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等規定的行為,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7.3條的規定,擬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