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董慧至上海後,公開身份是道亨銀行上海分行的一名普通職員,中共的大量情報經費就以董慧名義在銀行里建立賬戶。她還利用往來於滬港之間專跑銀行業務的可靠同事或其他社會關係,把經過包裝或密寫的重要材料(包括請示和指示檔案)往返傳送。在五年多的時間裡,她把秘密經費的管理、秘密檔案的傳遞和她公開的職員身份以及她家庭的特殊地位巧妙地結合起來,在十分尖銳複雜的環境下,從未出現過任何閃失。特別是太平洋戰爭爆發,香港淪陷,在經費不足的緊要關頭,動用了自己的積蓄乃至董家私產,使香港的中共情報工作人員全部安全撤退和轉移。她一心為公的行為受到戰友們的敬重。
民國34年1月,董慧調回延安,在中共中央社會部機關工作。抗戰勝利,董慧調瀋陽掩護潘漢年工作。國共和談破裂,董慧又隨潘漢年至香港。民國36年,29歲的董慧和潘漢年在香港董家舉行婚禮。
上海解放,董慧在中共華東局統戰部任秘書科長。當時潘漢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兼中共華東局統戰部部長,董慧從不以夫人身份出現,與部門同志相處融洽。1952年,中共上海市委統戰部成立,董慧任秘書處處長(兼管黨派處)。社會主義改造時期,董慧參加上海市宗教工作委員會工作。在對私營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工作進入高潮時,任中共上海市委統戰部下的工商處副處長。她曾深入工廠蹲點,調查勞資關係。1955年4月突然蒙冤,潘漢年、董慧被指控為"內奸"而逮捕,從此開始了長達二十年的冤獄生涯。
經七年審查並未查出董慧有任何"危害革命"的證據,但仍以"參與潘漢年內奸活動"、"罪行輕、態度好"為名,宣布"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釋放,但必須居住在監獄家屬區參加勞動。有人勸董慧和潘漢年離婚,自己就可恢復黨籍,分配工作;有人勸她申請回香港,但她選擇了等待潘漢年結案,同他共度患難餘生的道路。1963年,董慧被遷到北京市南郊團河農場與潘漢年同住,雖然冤屈未伸,但這四年是董慧夫婦蒙冤後過的一段最平靜的日子。
"文化大革命"開始,潘漢年重新收監複查,董慧繼續因株連而重回監獄,夫婦倆被分開關在秦城監獄又是整整八年。1975年5月,董慧作為人民內部矛盾處理,與內定"無期徒刑"的潘漢年一起發配到湖南省茶陵江勞改農場。此時,董慧在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折磨下已患精神分裂症,動脈硬化,左腿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潘漢年已患晚期肝癌和類風濕病。江青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後,"潘案"尚未來得及重新處理,潘漢年病情惡化逝世,董慧仍留在農場。
1979年2月24日病故於湖南。1982年8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通知》,正式為潘、董平反昭雪。
人物評價
董慧終於得到正確結論:"董慧從1939年到上海解放止,在潘漢年領導下從事黨的情報工作,是有成績的。董慧同志是忠於黨的好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