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運輸、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四)負責水上運輸的行業管理,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國道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張 洪(黨委書記、局 長)
主持萍鄉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
李小勇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縣鄉公路建設管理、路政監察、公路規劃設計工作、項目建設、萍鄉轄區鐵路建設協調工作、交通戰備工作;協助分管萍鄉市鐵路建設辦公室、萍鄉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局公路管理科、市公路管理所、市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市萍栗公路養護處。
曾憲許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局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分管審計、行政審核審批及法制工作、建設質量監督工作;協助分管局監察室、局行政審核審批科、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毛惠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財務計畫工作、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分管局財務審計科、市港航管理處及星亮山莊、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朱小東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巴顏林
(黨委委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督辦局行政決定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口計生工作。
(二)公路管理科
組織編制公路建設(改造)規劃計畫;組織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性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設計、質量監督工作;承擔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管;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組織公路建設改造項目設計變更的初審、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公路重點項目的協調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科技工作。
(三)運輸管理科
承擔城鄉道路運輸市場和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制定公路、水路運輸等相關制度性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運輸、公交客運、運輸服務、汽車租賃、出租汽車和旅遊客運市場、機動車駕駛培訓、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捷運和軌道交通運營的指導工作;組織擬訂道路運輸、客貨運站場、渡口設施建設、改造的規劃、計畫;指導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
(四)財務審計科
承擔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的執行,制定相關制度;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起草公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行政審核審批科
依照《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有關規定,承辦交通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核准備案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交通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六)安全監督科
擬定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城市客運安全生產具體辦法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水路、城市客運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七)組織人事編制科(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教育、培訓、普法、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組織制定交通戰備建設規劃,對全市交通通信建設規劃和交通通信設施建設提出國防要求,編制戰時保障方案。
市鐵路建設辦公室。為市政府開展鐵路建設的協調辦事機構。參與市轄區鐵路建設規劃的制定,協調鐵路建設中的線位確定、站址選擇、站場規模、通道預留和建設前期征地拆遷等有關工作。
人武部。負責本系統民兵預備役工作。
紀委(掛紀工委牌子)、監察室。紀工委(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