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儀器設備採購管理辦法

華東師範大學儀器設備採購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校儀器設備的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1999年),《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2014年),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各單位(獨立法人除外)使用學校管理資金採購儀器設備、家具、實驗用品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以下簡稱“儀器設備”),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凡涉及國家安全與機密、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危險等情況需緊急採購的,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後,可作特殊處理。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國資處、財務處、審計處、監察處、設備處、用戶老師及相關專家等組成的招標工作小組。招標工作小組是全校儀器設備的採購機構,設備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 學校各單位採購儀器設備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高性價比和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充分考慮資源的共享性。

第二章申購與審批

第六條 單價大於人民幣1000元(含)的儀器設備,須先通過“設備與實驗室管理平台”進行網上申購,經各單位以及學校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第七條 單價大於人民幣10萬元(含),或批量大於人民幣30萬元(含)的儀器設備,在申購前須進行可行性論證。

第八條 購置國家規定的專控商品,申購人還需填寫《專控商品申請表》,由設備處報送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採購。

第九條 儀器設備採購過程中若有重大修改,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章採購方式

第十條 我校儀器設備採購屬於政府採購範疇,根據政府採購目錄、限額標準以及我校實際情況,學校儀器設備的採購類型分為招標採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非招標採購(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網上競價、直接採購)。嚴禁用戶單位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的儀器設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採購。

第十一 條單價小於人民幣10萬元或批量小於人民幣30萬元的,可以直接採購。屬於通用類、標準化的儀器設備及電子產品應通過網上競價採購。

第十二 條單價大於人民幣10萬元(含)或批量大於人民幣30萬元(含)且小於人民幣100萬元的,根據實際情況由設備處組織,通過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的方式進行採購。

第十三 條金額大於人民幣100萬元(含)的或者金額不足人民幣100萬元但專業性較強的,委託具有招標資質的代理公司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第四章採購契約

第十四條 為確保採購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採購行為需簽訂契約(協定),契約(協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

第十五條 契約(協定)主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聯繫電話、時間、設備明細(必須註明設備名稱、性能指標、配置等)、質量保證、款項金額和付款方式、售後服務、履行期限和違約責任等。

第十六條 金額大於3萬元(含)的必須簽訂契約,用戶單位對契約內容簽字確認,並對契約具體條款負責。設備處對契約進行審核後代表學校簽字,並加蓋華東師範大學契約專用章。外貿契約由設備處委託有資質的外貿公司簽訂。任何個人及二級單位簽字和蓋章的均視為無效契約。

第五章驗 收

第十七條 為了保證採購質量,需對採購的儀器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包括發票驗收、兩方驗收、三方驗收三種形式。

第十八條 設備處負責對學校各單位採購儀器設備的發票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加蓋審核章。

第十九條 對於專業儀器設備,可由用戶單位和供貨商進行兩方驗收,並填寫《產品/項目驗收單》。

第二十條 對於公用性較強的儀器設備,需由相關專家、用戶單位和供貨商進行三方驗收,並填寫《產品/項目驗收單》。

第二十一條 儀器設備到貨後按契約約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固定資產入賬。驗收不合格的,用戶單位將詳細情況書面通知供貨商,視情況決定是否退貨、更換或要求供應商派人員檢修直至驗收合格。

第六章監督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學校監察處對參與採購活動的部門及工作人員實施監察。

第二十三條 學校審計處對採購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四條 各有關人員必須嚴守紀律,嚴格執行規定程式和制度,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在採購活動中違反紀律、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利益受損的,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所有需要填寫的文檔可到設備處主頁的“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儀器設備及家具採購辦法》[華師設(2009)1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設備處負責解釋。



附屬檔案:採購方式及程式

一、公開招標

(一)採購金額在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採購對象,交具有招標資質的代理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二)公開招標工作程式:

1.由設備處選定具有招標資質的招標公司;

2.由用戶單位起草、商定招標檔案,交招標公司;

3.由招標公司進行公開招標程式,包括:

(1)發布招標公告,擬應標單位購買招標檔案;

(2)按照規定時間(一般為3周,若單一來源採購,將順延,並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准)進行開標,由公證員、監督員參加,聘請專家進行評標;

(3)對擬中標單位進行網上公示,一周后宣布中標結果;

4.由招標公司出具中標通知書(含專家意見、開標記錄等),作為公開招標的記錄。

二、邀請招標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採購對象,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採購: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

2.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採購對象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二)邀請招標工作程式:

1.由設備處選定具有招標資質的招標公司;

2.由用戶單位起草、商定招標檔案,交招標公司;

3.由招標公司進行邀請招標程式,包括:

(1)發出投標邀請書,擬應標單位購買招標檔案;

(2)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開標、評標(一般為7-10天,使應標單位有充分的時間了解用戶需求、準備標書及樣機(品));

(3)對擬中標單位進行網上公示,一周后宣布中標結果;

4.由招標公司出具中標通知書(含專家意見、開標記錄等),作為邀請招標的記錄。

三、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採購對象,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採購: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採購對象,可以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採購對象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契約採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三)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工作程式:

1.由用戶單位起草採購需求(含產品名稱、數量、規格、技術要求等);

2.學校招標工作小組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

3.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通過票決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四、詢價

(一)採購對象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可以採用詢價方式採購。

(二)詢價工作程式:

1.由用戶單位起草採購需求(含產品名稱、數量、規格、技術要求等);

2.學校招標工作小組要求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通過票決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五、網上競價

(一)採購金額在單價人民幣10萬元以下或批量人民幣30萬元以下的通用類、標準化的儀器設備及電子產品可以通過網上競價方式採購。

(二)網上競價工作程式:

1.用戶登錄“設備與實驗室管理平台”填寫“網上競價”申購單;

2.設備處通過競價平台發布用戶需求,供應商報價;

3.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用戶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直接採購

採購金額在單價人民幣10萬元以下或批量人民幣30萬元以下的,可以直接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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