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坪縣科技局
3、管理全縣用於科技事業的科學事業費、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科普經費以及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及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規劃,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4、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措施,推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符合地方科技發展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和技術創新機制,指導部門和鄉鎮科技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縣民營科技事業的發展。 7、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管理促進全縣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負責科技中介組織的資質認證和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2、組織研究全縣民用科學技術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指導全縣科技發展的重點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動全縣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3、管理全縣用於科技事業的科學事業費、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科普經費以及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及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規劃,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4、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措施,推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符合地方科技發展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和技術創新機制,指導部門和鄉鎮科技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縣民營科技事業的發展。
5、制定全縣科技計畫指南、相關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及推廣,研究制定和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相關政策,管理全縣與省內外科研院所和省院省校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6、參與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作建設的前期預研、論證、評估,人才資源合理配置,科技隊伍的建設規劃,政策措施的制定。
7、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管理促進全縣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負責科技中介組織的資質認證和監督管理。
8、指導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全縣的科技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報、科技統計工作。
9、承辦縣委、政府及科技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