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

莫煥晶

莫煥晶,女,1983年出生,廣東東莞人,國中畢業,6·22杭州小區縱火案嫌疑人。2017年6月22日5時07分,杭州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造成4人死亡。公安通過外圍調查,發現保姆莫煥晶存在可疑情況。經過審查,莫煥晶初步交代了其於22日5時許,使用打火機點燃客廳內物品實施放火的犯罪事實。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對“藍色錢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煥晶,以涉嫌放火罪、盜竊罪依法批准逮捕。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時許,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因被告人莫煥晶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擅自離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審理。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2018年6月4日,對莫煥晶放火、盜竊(抗訴)一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基本信息

人物事件

莫煥晶(右)莫煥晶(右)
2017年6月22日5時07分,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造成4人死亡。公安通過外圍調查,發現保姆莫煥晶(女,34歲,廣東東莞人)存在可疑情況。經過審查,莫煥晶初步交代了其於22日5時許,使用打火機點燃客廳內物品實施放火的犯罪事實。

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檢察院受理杭州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煥晶的案件材料後,經依法審查認為,莫煥晶的行為,已涉嫌放火罪盜竊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之規定,於7月1日依法對莫煥晶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2017年8月11日,由杭州市公安局移送杭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在被害人朱小貞家中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朱小貞家中貴重物品進行典當、抵押,或以買房為由向朱小貞借款,所得款項均被其用於賭博並揮霍一空。6月22日凌晨5時許,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製造火災,導致朱小貞和三名子女死亡,並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鄰近房屋損失257萬餘元。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點,杭州6·22保姆縱火案將在杭州中院開庭審理。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2018年2月24日,莫煥晶已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2018年5月17日9時,莫煥晶抗訴開庭審理;庭審中,根據辯護人的申請,合議庭分別傳喚了參與火災撲救的消防員和案發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工作人員到庭作證。下午17時20分許,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抗訴)一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原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作案動機

在縱火的頭天晚上,莫煥晶一直在玩一種叫“百家樂”的網上賭博遊戲。玩了大半夜,賬戶里的錢都輸光了,莫煥晶想找林家人借錢翻本,但此前她已經以老家蓋房的名義,向林家借債10餘萬元,連她自己都覺得,這已經大大超出了一個保姆能向僱主開口的極限,所以她想放一把火,滅火立功後,再向林家人開口。

劣跡斑斑

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2015年7月,莫煥晶在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勝利路望越中央花園徐某某家做保姆時,盜竊茅台酒兩瓶。
2015年11月至同年12月,莫煥晶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濰坊西路二弄周某某家做保姆時,多次竊取戒指、項鍊等物品進行典當,在被發覺前贖回歸還。
2016年2月,莫煥晶在上海市華發路333弄李某某家做保姆時,盜竊同住保姆汪某某現金6500元。上述盜竊行為被發現後,莫煥晶退還或退賠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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