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火燒洋碼頭事件

荊州火燒洋碼頭事件

洋碼頭的來歷 1878年4月,漢口宜昌線開航,為沙市輪船運輸之始,同年,英商輪船赴宜昌途經沙市,停泊在江面,為外輪首次停靠沙市。1894年爆發甲午戰爭, 1895年,不平等的《中日馬關條約》辟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第二年3月設立日本國領事館,日本人開始在沙市劃租界,開商店,辦工廠。 沙市的碼頭原為自然灘坡, 1788年,清政府在觀音磯至水線房一帶修建碼頭駁岸,最主要的是拖船埠、康家橋、七里廟、谷碼頭、竹架子(四碼頭)和白河套等六個碼頭。 1905年,沙市海關碼頭建成,至民國,沙市建有43個碼頭成為長江沿線的十大碼頭之一。 沙市四碼頭開埠以來一直很熱鬧,每天上上下下的人和貨物不少,外國的煤油、藥材、玻璃製品、金銀器、火柴等等,大量湧進沙市,而從碼頭到江堤這一段就顯得有點冷清。日本人借馬關條款,在沙市建立租界,提出占地八百丈,最後看中了大堤外竹架子碼頭地段,也就是現今四碼頭至日化總廠從江邊到江堤這一片。後來一直稱這裡為洋碼頭。

招商局碼頭

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大清重臣李鴻章為挽回沿江沿海的航運業,以抵制外輪的侵奪,委託朱其昂和朱其紹兄弟在上海成立了輪船招商公司,次年又改為輪船招商局。清光緒四年(1878年),招商局看中沙市客貨航運的潛力,遂在沙市設定了辦事處。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該局在沙市江邊購地修建倉庫和辦公房,次年又將一艘退役的舊軍艦泰安號改為躉船,建立了招商局碼頭。招商局碼頭附近早有英國太古和怡和輪船公司,以及日本日清輪船公司的碼頭共同經營。

招商局在沙市的生意做得很順利,在沙市碼頭停靠的輪船總噸位很快就超過了英國太古和怡和公司輪船的總噸位,成為長江漢(口)宜(昌)航線的老大。然而為了一樁招商局更夫周順興殺人事件引出一驚天大案。

火燒洋碼頭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八日晚上,沙市江邊堤街的“全發麵館”的夥計楊興全到招商局辦公室窗戶下的牆邊小便,被招商局守更的周順興師傅看見,並當場斥責。這個楊興全也不是個容易被欺侮的角兒,自恃是湖南人,當然不服,就和周順興扭打起來。但是,揉面的終究打不過守更的,楊興全被周順興的扁擔打成重傷?死,這下就惹恕了湖南幫的人

由於招商局沙市辦事處的局董張鴻澤既不交出兇手周順興,又不接受賠償條件,因而激怒了湖南幫的人。在圍觀人群敲鑼打鼓的助威聲中,一大群人衝進了招商局沙事辦事處的院子,見人打人,見物砸物,好一陣打砸之後,有人又將辦公房屋和碼頭躉船給點燃了。

招商局沙市辦事處院子的東側是日本領事館,因為湖南幫的人在圍攻招商局沙市辦事處時,日本領事館的人曾出面干涉,加上當地人對日商在沙市傾銷洋布,造成荊莊大布滯銷向為不滿,於是打紅了眼的人群又衝進日本領事館,將領事館的房屋也給點燃了。這樣似乎還不解氣,一些人又分頭跑到英國人把持的沙市海關院子,將新蓋的海關房屋、海關船,以及英國怡和與太古洋行經理的住宅都給點燃了。當時正值春末夏初時節,江上風勢強勁,幾處燃燒的火點很快就連成了一片,熊熊大火從晚上一直燒到第二天早上才熄滅。

在日本領事館和英國領事館遭到襲擊時,兩個領事館都曾向沙市巡防營的人求救。由於沙防營的江德意總兵、張國棟副將等人一向對洋人的作派不滿,因而就採取了不理不睬的態度,他們既不派兵去彈壓,又不向荊州將軍報告,任由湖南幫的人盡情發泄憤怒。面對又打又燒的人群,一向傲慢的日本人和英國人嚇得魂不附體,三十六計,走為上策,英國首任駐沙市領事館領事樂民樂、沙市海關代理稅務司J.牛曼帶著一些隨員,倉惶登上海關巡邏船逃往漢口英租界;日本首任駐沙市領事館領事永瀧久吉則帶著幾個館員,跳上了本國日清公司的輪船逃到日本駐宜昌領事館。

引發外交事件

沙市與荊州城相距十五里,當有人將“洋碼頭”上發生的事報告給才上任3天的江陵縣知縣劉秉彝,等他與荊州八旗駐防軍旗營佐領恆齡帶兵從荊州城趕來平息事端時,那些鬧事的人早已散去,劉秉彝、恆齡所看到的只是斷壁殘垣中的幾縷青煙,一片狼籍。但劉知縣深知這場禍闖大了,趕緊讓恆齡帶人抓捕了帶頭鬧事的余以仁、李得勝、張泰貞、袁輝煌四人。然而,事情並沒有因湖南幫的這幾個鬧事者被抓而結束,誰也沒有料到,火燒“洋碼頭”事件,後來居然引來一場震驚中外的外交事件。

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三月,日本在沙市設立了領事館,永瀧久吉成為首任領事。火燒日本領事館事件發生後,深感受到奇恥大辱的永瀧久吉立刻電報日本政府,要求速派兵來沙市保護領館與僑民。就在這年的五月十三日,時任大清駐日公使的裕庚(曾在沙市任觀察史,德齡公主之父)向清廷發來密電:“日因沙市領事館案,派兵船兩隻來華。”

在甲午海戰之後,戰敗的大清因在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簽訂《馬關條約》備受國人指責,同時也為西方列強所睥睨。清廷的內政與外交正處在焦頭爛額之際,偏偏沙市又出了惹怒日本和英國人的事,這讓清光緒帝大為震怒,清廷在收到日本和英國的外交抗議照會之後,便立刻下令讓湖北巡撫兼署總督的譚繼洵(譚嗣同之父)到沙市從速徹查此案。

譚繼洵一到荊沙即派兵在沙市挨家挨戶地搜查參與肇事的其他湖南幫首要分子,不幾日,又有20多人被揖拿歸案,他很快就對鬧事者作出了處理:按刑部斬立決的電示,余以仁等四人在五花大綁遊街後被梟首示眾,更夫周順興則被判監禁10年,同案的另20名人犯也分別被處以重刑,但對彈壓不力的官員則以待內政廳“議處”為由而未作處理。日、英兩國對此顯然不滿,於是仍催逼清朝廷“懲儆地方文武官”,清光緒帝不得不下詔讓湖廣總督張之洞去荊沙處理此案。

結果

從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起,探花出身的張之洞就一直擔任湖廣總督,此時的他正在上海忙著準備會晤來華的日本首相伊滕博文,以商談向日本政府續訂借款條約一事。在此時顯然是不可得罪日本人,因此,他在接到清廷的電令後便立刻乘船趕到了沙市,對涉案的八名官員們作出了嚴厲的處置。

一向將中國視為肥羊的日本藉此事件獅子大開口,提出貼補官平銀10.5萬兩,在沙市、岳州、福州、三都澳設立日本專營租界等5項要求;英國也同時提出賠償1.29萬兩白銀,以及開岳州為商埠等5項要求。

後幾經外交磋商,清廷與日本、英國商定:賠償日本白銀1萬兩,在原址原樣重建被燒毀的房屋供日本駐沙市領事館使用,另由兩國平攤8.6萬餘兩白銀整修江堤,以保護日本人財產不受洪水侵害;不久在日本兵船的高壓下,由荊宜施道署和日本駐沙市領事館簽訂了《中日沙市租借專約》,將沙市文星樓至玉和坪約1900米長的河岸劃為日本永久租界,租界內的道路、橋樑、碼頭、堤防、巡捕等管理權,一概由日本駐沙市領事館行使;英國最後也獲得了1萬兩白銀的賠償,該項賠償款還要招商局的人自行到漢口的江漢關海關去繳付。

張之洞對火燒沙市碼頭案的處置遭到荊沙民眾的一片唾罵,尤其是遭到裁撤的沙市巡防營的官兵更是忿忿不平,但在荊州駐防八旗軍虎視耽耽的注視之下,他們也是敢怒而不敢言。自此“火燒洋碼頭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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