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古代城市商業區]

草市[古代城市商業區]

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稱,兩廣、福建等地稱墟,川黔等地稱場,江西等地稱扵,北方稱集。起源很早,東晉時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於水陸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驛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說因市場房舍用草蓋成,或說因初系買賣草料市集。經過長時期的發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發展成為居民點﹐個別的上升為縣﹑鎮﹔而緊臨州縣城郭的草市﹐則發展成為新的商業市區。

基本介紹

宋代緊臨州縣城郭發展起來的新的商業市區。 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經過長時期的發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發展成為居民點﹐個別的上升為縣﹑鎮﹔而緊臨州縣城郭的草市﹐則發展成為新的商業市區。這類市區﹐居民稠密﹐商鋪店肆林立﹐交易繁盛﹐與城郭以內的原有市區﹐並無區別。有的地方﹐甚至遠遠超過了城郭內的舊市區。到宋朝,逐漸發展成商業中心,如南宋年間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數萬家﹐廛肆甚盛﹐列肆如櫛”﹐“雖錢塘﹑建康不能過”﹐“蓋川廣荊襄淮浙貿遷之會﹐貨物之至者無不售”。這類草市﹐已經突破了原來鄉村集市的涵義﹐成為州縣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這類草市﹐宋政府並不把它作為鄉村的一部分﹐而是作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宋神宗熙寧年間﹐全國各地鄉村都編排保甲﹐按時教閱﹐而對“諸城外草市及鎮市”雖也編排保甲﹐但不把它們“附入鄉村都保”﹐亦不按時教閱﹐而是與城市坊郭戶一樣﹐受廂的管轄﹐而在沒有廂制的州縣﹐則直接受縣的管轄﹐同鄉村完全脫節。城郭草市的發展表明﹕宋代城市的商業貿易﹐不但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進一步發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區。

歷史記錄

兩晉南北朝草市

東晉時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六朝時開始設立“草市尉”對草市進行管理

唐代集市

在州縣城以外的水陸交通要道,或關津驛站所在之地形成的集市,稱草市。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水產品、鹽、酒以及日用百貨等生活必需品。草市東晉已有,唐朝中期以後,農村商業發展,草市更盛。到唐末五代,戰亂頻繁,江淮富戶和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難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漸繁盛,有的竟發展成為新興城鎮。

宋代草市

宋代由於商業發展已經突破了市坊界限,草市也隨之有了很大發展。至宋代,草市已經具有比較完備的飲食服務設施,如陸游在其詩中就曾經寫道:“今朝半醉歸草市,指點青簾上酒樓。”

杜牧《上李太尉論江賊書》曾談到江淮間的草市,謂“凡江淮草市,盡近水際,富室大戶,多居其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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