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制訂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組織研究科教興縣戰略,推進科教興縣戰略的實施;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組織研究我縣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確定科技儔發展目標。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倒科技體系改革工作。
研究制定多渠道嗇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縣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重大科技攻關等科技項目的指導、直轄市和實施;負責全縣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社會科技發展計畫、軟科學計畫、專利開發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研究制定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編制農村科技發展年度計畫;負責農業科技計畫的實施,推動農村科技進步;負責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研究,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交通、通信、醫藥衛生等領域的科技工作。
研究全縣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的意見,負責引進高素質的科技人才,創造科技工作者施展才華的良好環境和條件,組織科技管理人才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