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1916年赴日本留學,先後在預備學校、東京高等學校、東京都第三高等學校文科、東京帝國大學文學院哲學科、法學院法律科畢業。民國17年(1928),范揚畢業於日本東京大學法律科,悉心研究法律為己任。後又從教於南京中央大學、安徽大學、中山大學,為法律系教授。抗日戰爭爆發後,范揚棄教從政,歷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副廳長。時由郭沫若先生任廳長。范揚與郭沫若親密無問,共事默契,深得郭沫若先生的青睞。後范揚又升任考試院參事,致力於革除考試制度之弊端,頗有政績。新中國成立之後,不再繼續從政,重操舊業,又以教書為業,先後擔任同濟大學,上海市社會科學院教授。l962年,病逝於上海。
著作
著作《繼承法要義》《行政法總論》《警察行政法》等;主編復旦大學《國家和法的理論》參與翻譯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論文《怎樣研究行政法》《康德傳》《康德年表》《康德之永遠和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