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英西峰林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二)組織實施地質遺蹟環境規劃和保護工作。 (五)開展地質遺蹟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地質遺蹟保護管理所

英德市英西峰林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為英德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機構編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質遺蹟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組織實施地質遺蹟環境規劃和保護工作。
(三)制定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制度,管理在保護區範圍內從事的各項活動,包括開展有關科研教學、旅遊等活動。
(四)對自然地質遺蹟保護的內容進行監測、維護、防止遺蹟被破壞和污染。
(五)開展地質遺蹟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英德市英西峰林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內設2個副股級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綜合組織協調、重大課題調研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負責地質遺蹟保護宣傳工作;負責財政撥付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以及國家和省規定的地質遺蹟專項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地質遺蹟保護管理所
負責履行轄區內地質遺蹟環境保護職責,編制實施地質遺蹟災害防治、地質勘查等綜合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遺蹟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地質遺蹟環境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內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實施地質遺蹟環境規劃和保護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
英德市英西峰林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名。
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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