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爾蓋縣統計局

主要職責(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州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動工資統計,開展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相關專業數據質量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對全縣各鄉鎮場、縣級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監督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州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州內各縣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市場。
(五)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數據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若爾蓋縣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工作,承擔文秘、會務;草擬統計工作計畫、報告和總結;管理本局固定資產;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負責人事、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傳遞與反饋工作;協助局領導對公務員進行考核上報工作;組織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股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統計股
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統計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縣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全縣統計業務目標管理與考核評比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民營經濟核算工作;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民營經濟、投入產出核算工作。提供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和民營經濟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分析研究報告。
草擬全縣性重要統計工作檔案,配合有關股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案件和事件。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綜合業務統計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運輸、郵電、科技統計和《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統計調查,整理提供工業、運輸、郵電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全行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與評估;負責對全縣工業經濟產品、產量、產值等各項效益指標的評估,並為縣政府提供工業經濟目標管理考核依據;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能源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貿易業企業、餐飲業企業、服務業企業統計,整理和提供貿易、餐飲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服務業、旅遊等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相關專業數據質量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動工資統計,開展統計分析。
負責全縣農村社會和經濟統計調查任務,蒐集、整理、審核和上報農村經濟統計調查數據;對全縣農村社會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預測和分析;對全縣農村社會發展水平、進程進行監測;開展對全縣農村社會經濟重大問題的分析研究和焦點問題的快速調查,向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負責對全縣農村統計調查人員業務指導和抽樣調查網點的管理;協調和指導全縣的農村統計調查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房地產業統計,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組織實施相關專業數據質量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若爾蓋統計局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五、其它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