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33年3月至1933年9月,在四川省通江縣參加革命後做婦女工作;
1933年9月至1935年10月,參加長征;
1935年10至1936年9月,在延安兵工廠任生產班長;
1936年9月至1951年10月,在延安紅三十五兵工廠任管理員;
1951年10月至1958年9月,在重慶造紙廠任家屬委員會主任;
1958年9月至1961年1月,在重慶市幹校學習;
1961年1月至1978年1月,先後在重慶造紙廠、重慶市江北區貓兒石商店任家屬委員會主任和商店副主任;
1978年1月至1982年12月,任重慶造紙廠工會主席;
1982年12月,離職休養;
2009年9月,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享受副市長級醫療待遇;
2011年6月,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享受按省(部)長級標準報銷醫療費待遇。
社會影響
2014年2月1日上午,苟秀英同志遺體送別活動在重慶石橋鋪殯儀館舉行。苟秀英同志逝世後,重慶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分別獻了花圈。孫政才、黃奇帆、張軒、徐敬業、曾慶紅、劉強等市領導,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也分別獻了花圈。重慶市委組織部、市委老乾局、市國資委、重慶輕紡集團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前往重慶石橋鋪殯儀館為苟秀英同志送別,並向她的親屬表示慰問。苟秀英同志生病住院期間,重慶市委組織部、市委老乾局、市國資委、重慶輕紡集團等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前往醫院看望,苟秀英同志逝世後,又分別以不同方式向其親屬表示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