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紹
花岡慘案是指1945年6月30日由中國被擄勞工在日本秋田縣的花岡發動起義後被殺的事件。從1944年起,986名中國人分三批被強行抓往位於日本秋田縣北部的花岡,被迫為“鹿島組”(今鹿島建設公司)做苦工。由於這些苦工不堪忍受殘酷折磨,1945年6月30日爆發了“花岡起義”,翌日被鎮壓,共有418人命喪日本。事件經過
日本秋田縣北部的花岡,是當時強制中國勞工的日本35家公司的135個作業場中的一個。1944年7月,被日軍強行抓捕的300名戰俘、農民一道,經過七天七夜的海上漂泊,首批押往花岡銅礦,被迫為“鹿島組”(今鹿島建設公司)做苦工。之後,又有1945年4月的第二批600人,1945年5月的第三批100人,被押赴花岡中山寮集中營。這樣,俘虜和被抓的三批總計1000名中國人,除中途逃跑和被迫害致死的,押上貨船的有986人,實際到達中山寮的為979人。
當年的花岡中山寮,被中國勞工稱作“人間地獄”。中國勞工在當時的“鹿島組”的監督下,從事修改河道的苦役。勞工們住在用木片搭起的工棚里,每天做15至16小時的超強度勞動,以橡子面、蘋果渣充飢。嚴冬時節,勞工們仍身著單衣,足穿草鞋,勞動於嚴寒和冰冷的泥水之中。嚴重的飢餓勞累,加上兇惡殘暴的“鹿島組”監工們的打罵摧殘,每天都有多名勞工被毆打、虐殺致死,僅半年時間,就有200多人被迫害送命。忍無可忍的中國人決心以死反抗。
1945年6月30日晚,耿諄、王敏率700名中國勞工終於暴動。勞工們打死監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獅子森山。一場遠離中國本土的大暴動震驚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動2萬軍警圍捕槍殺。翌日,餘生的中國勞工全部被俘,暴動慘遭鎮壓。重落日寇魔掌的中國勞工遭到更為殘酷的變本加厲的迫害。酷暑7月,中國勞工被捆綁雙手,跪在鋪著石子的共樂館廣場上,三天三夜不給吃喝,日曬雨淋,侮辱毒打。幾天過後,廣場上屍體遍地,其慘狀目不忍睹。至此,被強擄花岡的979名中國勞工,總計418人命喪東瀛。此乃聞名於世的“花岡慘案”,又稱“花岡事件”。
罪行審判
1948年3月,聯合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橫濱BC級軍事法庭(第八軍法會議),以殺害虐待俘虜罪對“鹿島組”的4名監工以及2名警察判處死刑20年徒刑(後均被釋放)。日本有關當局和負有直接殘害中國人罪行的鹿島建設公司,公然違犯國際公約,強擄中國勞工並犯下虐待、殺害俘虜的罪行,終以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為標誌,永遠地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協商與和解
戰後,由於歷史的原因,國內花岡勞工倖存者之間失去來往,又與日本信息不通,“花岡事件”似不再被人提起。然而在日本,由於愛國華僑、有識之士和日本愛好和平人士的不懈努力,“花岡事件”紀念活動一年也沒有停止過。從1952年開始,大館市將“花岡暴動”的6月30日定為“和平紀念日”,堅持每年為死難的中國勞工舉行“慰靈儀式”和多種形式的紀念活動。
1985年,日本首相以官方名義參拜靖國神社,引起亞太地區各國和日本有識之士的關注。以日本愛知縣立大學教授田中宏先生、律師新美隆先生為首的各界人士,於1988年成立了“強擄中國人思考會”,並會同神戶“旅日華僑中日交流促進會”秘書長林伯耀先生等人,著手進行關於戰後遺留問題的研究,為妥善解決日本強擄中國勞工問題做了大量工作。紀念活動又掀起了一個新的高潮。
1989年12月22日,“花岡慘案”倖存者聚會北京,成立了“花岡受難者聯誼會”,並發表致當年殘酷地奴役過他們的鹿島建設公司的公開信。信中向鹿島建設公司提出三項要求:一、向“花岡慘案”罹難者遺屬和倖存者謝罪;二、分別在日本大館市(當年的花岡町)和北京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花岡烈士紀念館;三、向“花岡事件”受難者986人每人賠償550萬日元,以資象徵性地補償受難者肉體與精神上所遭受的苦難、創傷和犧牲。倖存的老人們強調錶示,如鹿島建設公司“執迷不悟”,縱使千載之後,他們的子孫也要繼續討還“血債”。倖存者們提出了三項要求,委託新美隆、內田雅敏、田中宏、內海愛子、林伯耀等在日人士與鹿島建設公司進行交涉。
1990年7月5日,在東京鹿島建設公司本部,“花岡慘案”倖存者及遺屬代表與鹿島建設公司副社長村上光春,就謝罪與賠償問題進行當面交涉。談判結束後,發表了共同聲明。鹿島建設公司承認對“花岡慘案”負有“企業責任”,並表示了“謝罪之意”,對於賠償,鹿島建設公司只是承認雙方之間存在“必須通過對話努力進行解決的問題”,表示待以後協商解決。
2000年11月,“花岡事件”中國勞工倖存者及死難者家屬與被告日本鹿島建設公司達成和解。鹿島公司向中國勞工謝罪並賠償5億日元。然而,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絕道歉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