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1、組織管理全縣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 2、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 3、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統計工作;

機構職能

花垣縣文廣新局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全局各股室和局下屬單位的有關工作,做好上傳下達;
2、做好文秘、機要、保衛、報刊、文印、檔案、信訪、保密、機關網路、電子政務等項工作的管理;
3、做好計畫、總結、信息等各種材料的匯總上報工作;
4、抓好全局工作任務的檢查、督促及年度考核工作等;
5、做好機關內務及行政後勤工作,做好來人來訪接待;
6、統一管理和指導並抓好局機關計育、應急、維穩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
(二)人事股(老乾股)
1、承辦並做好乾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等人事管理工作;
2、組織指導局系統幹部職工在職教育及培訓工作;
3、組織抓好全縣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文、新聞出版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評聘有關工作;
4、抓好監督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
5、做好本系統幹部職工及領導班子年度考核評獎工作;
6、組織實施局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
7、做好人事檔案及專業技術職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8、做好各項人事報表的統計工作並及時上報;
9、做好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組織指導局系統的老齡工作及關心下一代工作;
10、做好局機關黨委日常事務性工作及系統黨建工作;
11、抓好黨的組織、統戰、宣傳以及指導文化系統工、青、婦等民眾團體組織建設;
12、完成文化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三)社會文化股
1、擬訂全縣民眾文化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2、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
3、指導全縣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
4、指導、管理全縣圖書館(室)、文化館(站)事業;
5、指導抓好全縣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
6、組織輔導基層業務人員繼續教育及抓好民眾文化活動,舉辦好少兒讀書活動、送書下鄉等各類民眾文化活動以及各類節慶文化活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
(四)藝術股
1、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規章,組織、檢查、監督、執行有關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2、對文學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布局進行巨觀調控,指導全縣專業文藝創作、生產、演出、理論研究等工作,指導專業劇團業務建設,督辦“送戲下鄉”工作,組織 藝術作品推向市場和對外交流;
3、指導、組織藝術產品的攻關、 研究工作,組織協調文藝精品創作;
4、指導管理文化藝術業務人員專業知識更新學習培訓活動,抓好藝術人才的培養教育;
5、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大型文化藝術活動的項目策劃、落實方案。
(五)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股
1、負責指導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工作;
2、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3、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
4、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
5、負責縣級傳承人保護並督促開展傳承活動;
6、負責組織國家、省、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和傳承人的申報評審工作;
7、組織開展非遺專業培訓、展示、對外交流;
8、負責對《湘西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
9、貫徹執行文物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和實施全縣文物事業發展規劃;
10、統籌規劃全縣文物人才培訓,組織文物、博物科學研究工作;
11、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的指導與安全管理。
(六)文化產業股
1、加強文化產業組織領導,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法規;
2、組織制訂、監督實施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或年度產業工作計畫,建立項目資源庫;做好產業申報前期工作;
3、及時完成文化企業普查、文化產業調研等基礎工作。建立重點文化企業名錄,按照要求及時向州局報送產業統計報表;年內形成1個產業調研報告,完成省廳下達的產業工作任務;
4、加強文化產業管理,做好服務,積極參與省文化產業項目招商引資活動,並按要求做好文化產業項目及產品、服務及招商印製,積極落實簽約文化產業項目;
5、指導全縣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建設,本地區管轄內文化產業增長幅度在15%以上;
6、組織實施文化體制改革,實現經營轉企改制;
7、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七)技術股
1、組織管理全縣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
2、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
3、負責制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技術政策和標準;
4、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有線、無線和農村廣播電視網的建設及維護管理;
5、負責辦理全縣各級轉播台(站)和公開呼號的新建廣播電影電視台的頻率指標和頻率執照的審核、呈報手續;
6、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網路安全優質播出管理;
7、指導和協調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科技工作,審核全縣廣播電視台(站)建設技術方案;
8、組織、指導對現有設施的更新改造;
9、負責廣播電視科技信息工作和台(站)有關技術方面的統計工作;
10、負責新聞出版技術工作。
(八)新聞出版(著作權)股(法規股)
1、負責局系統依法行政、行政許可等事項;
2、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
3、負責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審批、審核及換髮證工作;
4、指導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
5、指導和推進“農家書屋”建設、“三湘讀書月”活動、“軟體正版化”等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6、負責局系統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貫徹實施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法規;
7、會同相關部門貫徹實施文化市場管理法規。
(九)市場管理股(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1、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全縣文化市場,負責文化市場的審批、審核及發證、換證工作;
2、負責文化市場統計工作;
3、負責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相關成員職能部門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加強對出版物市場的監控,負責全縣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指導督查全縣“掃黃打非”工作,做好全縣信息採集和上報工作;
4、負責擬定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機構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5、負責審核呈報和歸口辦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播出(轉播)機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並對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播出(轉播)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核發和吊銷電視劇製作、衛星地面接收站的許可證;
7、負責對衛星電視節目接收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實施監督和管理;
8、組織起草廣播電影電視地方性法規;
9、負責新媒體的管理工作。
(十)宣傳(電影)管理股
1、負責制定、實施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宣傳規劃和宣傳方案;
2、對直屬廣播電視台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指導;
3、指導縣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研究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改革;
4、指導廣播劇、電視劇、電影創作題材規劃;
5、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廣播影視節目的評獎活動;
6、組織審查引進的境外電視劇、合拍電視劇和需要審查的國產電視劇等節目內容;
7、負責廣播影視節目審查並實施監聽監看;
8、負責全縣電影製作、發行、放映的管理;
9、組織實施農村和社區電影放映工程。
(十一)計畫財務股
1、負責機關財務和專項資金管理;
2、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基本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建設進度監督等工作;
3、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統計工作;
4、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及縣直下屬單位財政預算編制、年終決算匯總各項報表等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5、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等工作;
6、指導和推進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農家書屋及城鄉出版物發行網點等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基本建設工作;
7、完成財務口有關情況和報表報送任務。

成員分工

因機構改革,縣文廣新局及班子組建成立。為落實領導責任,便於聯繫工作,本著“方便工作、分工負責、服務大局”的原則,經局黨組研究,現對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龍江濤 黨組書記 負責全局黨務工作,主抓文化系列工作;
龍 雨 黨組副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
梁宏斌 黨組副書記 協助書記管理黨務工作,主抓宣傳工作;
石柏松 黨組副書記 協助書記管理黨務工作,聯繫文物局、圖書館;
龍 艷 黨組副書記 協助書記管理黨務工作,分管宣傳、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聯繫縣廣播電視台;
趙景忠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抓好日常工作,負責網路合資公司經營管理,分管科技、網路、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聯繫差轉台、技術站、衛視管理站;
龍群英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人事、信訪、績效考核、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等工作,聯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吳金旺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等工作,分管社會管理股、法規股(新聞出版股)、市場管理股;
鄧德明 黨組成員 負責縣苗歌劇研究所(苗劇團)工作, 分管藝術股,聯繫文化館、民族文化藝術研究所工作;
李炳望 副局長 主持縣電影公司工作 負責項目計畫、招商引資、建整扶貧等工作,分管宣傳電影管理股、文化產業股;
田慧玲 工會主席 負責工會工作,協助抓好計畫生育、辦公室、後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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