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毓英

艾毓英

艾毓英(1903~1985年),原名興中,號逸農,漢陽(今武漢蔡甸)永安鎮古蹟崗人,1927年加入中國國民黨,任全國學生總會執行委員。1933年3月,任中國文化建設協會湖北分會理事長。1985年10月病逝於武昌。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1938年3月回國,參加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1938年7月,任第九戰區總動員委員會秘書處處長。武漢淪陷後,赴宜昌負責籌建湖北省動員委員會,任秘書處長,負責失業知識分子的安置與抗敵宣傳團體的扶植與鼓勵工作。在此期間,走訪、延聘專家及學者,主持戰時工作訓練班特約講座,宣傳抗戰。

1940年1月,任湖北各界抗日前線將士慰問團團長,赴湘、粵、桂前線慰問抗敵將士。 1940年5月,任第五戰區經濟委員會主任秘書。1942年9月,任重慶中華大學政經院教授。1944年8月,在恩施任國立湖北師範學院教授、教務長、代理院長,創辦《楚軍月刊》。1945年8月起,先後任湖北省農學院訓導長、湖北省參議員、湖北省參議會副議長、代議長等職。

1948年年底,淮海戰役進入最後階段,桂系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策劃湖北和平運動。12月24日,華中“剿匪”總司令白崇禧請湖北省政府主席張篤倫、省議會代議長艾毓英與愛國民主人士李書城會談,希望省議會“以民眾的立場”,提出和平運動。艾於12月29日主持省議會,發表“艷”電,正式標舉和平運動。第二天,省議會致電毛澤東、蔣介石,要求國共雙方軫念國家,停止內戰,恢復和談,以延續國脈,隨後湖南、河南、安徽、廣西、漢口等省市參議會積極回響。

1949年1月16日,在艾的支持下,湖北省參議會成立湖北省和平促進會。在成立大會上,艾報告促進會籌備的經過,會上通過《和平促進會宣言》等檔案,艾被推為常務幹事,兼秘書長。蔣介石引退後,白崇禧一反前一月之所為,由謀和變為備戰,特務活動猖獗,武漢大學查家驤等7名學生被捕。艾帶領武漢大學校長周鯁生和私立中華大學校長陳時到漢口華中軍政長官公署請願,迫使白釋放全部被捕學生。同時,以省參議會負責人的身份,聯絡多方人士,建立武漢市臨時治安委員會,後為應付環境並廣泛吸引各界人士參加,改建為武漢市臨時救濟委員會。

1950年3月,由董必武電召至京,入華北革命大學政治研究院學習。1年後結業,任中央農業部參事。同年7月因故受審,10月,湖北省公安廳將其解回。1953年3月,湖北省人民法院將其判刑15年。1966年10月釋放。1981年8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共中央關於起義投誠人員政策,對其撤銷原判,不予追究刑事責任。1982年2月,出席湖北省第四屆政協第五次會議,增選為省政協常委。1985年10月病逝於武昌。

人物簡介

漢陽(今武漢蔡甸)永安鎮古蹟崗人。宣統三年(1911年)春,隨父遷居京山縣宋河鎮,接受國小教育。1920年秋,入湖北省甲種農業學校。後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湖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師從國學大師黃侃,期考9次皆名列前茅,課餘常為《大江報》、《漢口商報》、《正義報》等報紙撰稿。1926年畢業後任當陽縣政府秘書。1927年春至南京,加入中國國民黨,任全國學生總會執行委員。

6月,入國民黨中央黨務學校第一期學習。1928年8月回湖北,先後任國民黨湖北省黨務訓練所訓育處第四隊指導員,兼省立一女中代理黨義教員。1929年蔣桂戰爭後,任湖北省黨務整理委員會宣傳部編審科主任,兼《湖北中山日報》主筆。1931年5月,以湖北代表身份參加南京國民會議。為CC(國民黨秘密組織“中央俱樂部”的英文縮寫)在湖北的骨幹之一。同年10月,自籌資金主辦《大同報》。12月,被選任國民黨湖北黨務整理委員會第四屆執行委員、常務委員。1933年3月,任中國文化建設協會湖北分會理事長。1935年11月,出席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後經原湖北省政府主席張群保薦、國民黨中央資助,入英國倫敦大學經濟政治學院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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