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則孜·克尤木

艾則孜·克尤木

艾則孜·克尤木,男,維吾爾族,新疆沙雅縣人,1957年10月出生,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秘書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2016年9月1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年8月—1976年1月 沙雅縣良種場接受再教育;

1976年1月—1977年1月 沙雅縣紅旗鄉路線教育工作隊員;

1977年1月—1978年5月 沙雅縣古力巴克鄉幹事;

1978年5月—1985年7月 沙雅縣委辦公室翻譯(期間:1983年9月-1984年7月,新疆大學中文系進修);

1985年7月—1987年8月 沙雅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87年8月—1992年11月 沙雅縣副縣長(期間:1988年3月-1988年8月,掛職任江蘇徐州新沂縣副縣長);

1992年11月—1993年3月 溫宿縣副縣長、代理縣長;

1993年3月—1995年9月 溫宿縣委常委、縣長;

1995年9月—2000年7月 阿克蘇地委委員(期間:1996年9月-1998年7月,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0年7月—2003年1月 阿克蘇地委副書記;

2003年1月—2013年3月 新疆自治區農業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13年3月—2016年5月 新疆自治區林業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2016年5月—2016年8月 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秘書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6月,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訊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則孜·克尤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6年8月29日,據最高檢官網訊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則孜﹒克尤木(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10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林業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則孜·克尤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艾則孜·克尤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禮金,違規購買集資住房;嚴重違反民眾紀律,與民爭利,以他人名義承包土地,違規獲利,侵占公款,侵害國家和民眾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犯罪。

艾則孜·克尤木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艾則孜·克尤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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