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詞目:色目
拼音:sè mù
(1).種類名目。 唐元稹《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本判官及諸州刺史名銜,並所收色目,謹具如後。” 宋 陸游 《監丞周公墓志銘》:“邑賦色目極繁,以入償出,不足者猶四萬緡,率苛征預借,苟逭吏責。”《清史稿·選舉志一》:“生員色目,曰廩膳生、增廣生、附生。”
(2).人品;身份。 唐 蔣防 《霍小玉傳》:“有一仙人,謫在下界,不邀財貨,但慕風流,如此色目,共 十郎 相當矣。”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民俗》:“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街市行人,便認得是何色目。”《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當時虞候聲諾,來尋這箇看郡王的人,是甚色目人?”(3).即榜花。科舉時代廷試及第中姓氏稀僻者。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丙:“ 大中 以來,禮部放榜,歲取三二人姓氏稀僻者,謂之色目人,亦謂之榜花。”
(4).作色而視。 宋 蘇軾 《張文定公墓志銘》:“昔 蕭英 、 劉六符 來, 仁宗 命二府置酒殿廬與語。 英 頗泄其情, 六符 色目之。 英 歸,竟以此得罪。”
(5).角色行當。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莊岳委談下》:“蓋旦之色目,自 宋 已有之而未盛,至 元 雜劇多用妓樂,而變態紛紛矣。”
(6). 元 代稱 欽察 、 回回 、 唐兀 、 斡羅思 等外族諸姓為色目,地位次於 蒙古 ,優於漢人、南人。《元史·選舉志一》:“ 蒙古 、色目人作一榜;漢人、南人作一榜。”
色目引申故事編輯
元朝對除蒙古以外的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歐洲各族人的概稱。“色目”一詞源於前代﹐意為“各色名目”。元人使用“色目人”之名﹐就是指其種類繁多。
自稱“中亞信伊斯蘭教的色目人”的東鄉族色目人元朝稱西域各族人和西夏人為色目人,意為色目相異之人。色目人種類繁雜,其中以回回人最多。回回人之外,還有汪古人(今內蒙古大青山一帶)、西夏人(今寧夏、甘肅一帶)、畏兀兒人(當時主要在新疆東部)、哈剌魯人(中亞巴爾喀什湖南一帶)、康里人(中亞鹹海以北一帶)、欽察人(中亞裏海以北一帶)、阿速人(西亞高加索北部)、阿爾渾人(中亞七河流域至楚河流域一帶)等。
當時色目人有多少種﹐說法不一。元末人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中列舉了三十一種﹐清人錢大昕的《元史氏族表》則列為二十三種。據近人核查﹐陶﹑錢所列既有重出﹐也有錯漏。因為當時西域﹑歐洲人的民族成份很繁雜﹐元人對他們的譯名又不劃一﹐所以不可能精確地記載元代色目人的種數。常見於元人記載的色目人﹐有唐兀﹑乃蠻﹑汪古﹑回回﹑畏兀兒﹑康里﹑欽察﹑阿速﹑哈剌魯﹑吐蕃等等。
色目人在元朝的建立和統一全國的過程中大量進入漢族居住地區﹐他們受到元朝的重視﹐被列為全國四等人中的第二等人(見四等人制)﹐待遇僅次於蒙古人。色目的上層人物﹐有的是軍隊將領﹐有的是政府官員﹐有的是勾通官府的大商人。色目官員在元朝各級政府機構中占有一定地位﹐他們可以擔任漢族官員不能擔任的職務﹐如地方政府的達魯花赤﹔一般則規定蒙古人任達魯花赤﹐漢人任總管﹐色目人任同知﹐以便互相監督。在科舉考試和入仕方面﹐色目人享有的優遇幾乎與蒙古人相同。色目人犯重刑﹐與蒙古人一樣由大宗正府處置。但是﹐元朝給予色目人的優遇只能使他們的上層人物受益﹐下層色目人則象普通的漢人那樣﹐處於無權地位﹐有不少貧苦的色目人淪為奴婢。色目人進出漢族居住區﹐對促進漢族與西北各族之間以及中國與西方各國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起了很大作用。一些久居漢族地區的色目人深受漢族文化影響﹐有的還為漢族傳統文化的發展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