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漢語詞語]

良心,儒家名詞。就是被現實社會普遍認可並被自己所認同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標準。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個人自律的突出體現。古有《孟子·告子上》:“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 朱熹 集註:“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謂仁義之心也。”

基本解釋

1. [Conscience]∶個人內心的是非感;對自己行為、意圖或性格的好壞的認識;同時具有一種做好人好事的責任感,常被認為能引起對於做壞事的內疚和悔恨。

2. [Synderesis]∶對道德行為主要原則的先天知識。

社會意義

1.良心是一定的社會關係和道德關係的反映,是人們的各種道德情感、情緒在自我意識中的統一,是人們在履行對他人和社會的義務過程中形成的道德責任感和自我評價能力。良心是歷史的、具體的、社會的範疇,是一定社會生活和社會關係的反映,是人們在實踐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不是與生俱來的,因而也沒有所謂抽象的良心。良心對於人們的行為具有判斷、指導和監督的作用。

2.道德意義上的良心是一種道德心理現象,是指主體對自身道德責任和道德義務的一種自覺意識和情感體驗,以及以此為基礎而形成的對於道德自我、道德活動進行評價與調控的心理機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