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發動機控制
正文
根據自動控制原理運用機械、液壓、氣壓、電氣等控制裝置使航空發動機自動地按預定規律工作,以便發動機在各種飛行條件下能安全工作並獲得最佳的或接近最佳的性能。早期的燃氣渦輪發動機只採取單變數控制,即只改變供油量來控制發動機轉速。控制器都是機械-液壓式的,比較簡單。隨著飛行範圍的擴大,發動機的可控變數越來越多(如噴管面積、渦輪導向器面積等),被控參數也隨之增多,於是發展成多變數控制系統。在有的發動機上,還須考慮與飛機和進氣道有關的控制功能,進一步組成綜合控制系統。控制內容 一般有穩態控制、過渡控制和安全限制三個方面。
① 穩態控制:在油門操縱桿位置一定的情況下,外界條件變化時保持既定的發動機穩定工作點,以便提供飛機所需的推力(功率),又稱推力(功率)控制。
② 過渡控制:移動油門操縱桿,使發動機平穩、可靠地從一個工作點轉向另一工作點,包括起動、點火、加速、停車、再起動、加力接通等控制過程。
③ 安全限制:為保證發動機在所有飛行條件下安全可靠地工作,所採取的限速、限溫、限壓、防喘、限扭和發射武器後消除吞煙影響等措施。
控制方式 根據使用特點可以分為:
① 自動鎮定控制:油門操縱桿位置不變而外界條件改變時,能使被控參數自動地保持恆定或近似恆定,如發動機的轉速控制。
② 程式控制:當外界條件改變時,使被控參數按給定的程式(或地面指令)變化,包括起動程式控制、加速程式控制、停車程式控制以及無人駕駛飛機發動機的工作狀態控制。
③ 隨動控制:被控參數的給定值隨時間不斷變化,而變化規律是事先不知道的。這就要求系統的輸出能迅速而準確地跟隨給定值變化。例如:根據大氣數據感測器輸來的信號,通過油門對轉速的給定值進行自動控制以代替駕駛員的操作。
④ 自適應控制:連續自動地測量發動機的動態特性,並與要求的動態特性比較。利用兩者的差值發出控制信號。它能適應環境的變化,始終使發動機保持最優的性能指標。這種控制包括識別、決策和修正三種作用過程。
⑤ 監控:由監視儀表或自動裝置監視並記錄發動機的工作情況。在控制器發生故障時,監控裝置便發出報警信號並自動切換,使備份裝置投入工作。在數字計算機控制系統中,對監控的要求更高,要求它能預測故障發生前的徵兆,及時進行診斷處理,預防故障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