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蘭市經濟局

(十一)負責市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副局長、煤炭辦主任(王連舒)負責主持舒蘭市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副局長(關世臣)主管民營經濟、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聯社資產、企業破產改制等工作。

一、主要職責

(一)協調解決生產過程中生產要素等有關問題,保障工業企業生產正常運行;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上下游企業產品配套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劃;組織制定全市工業品地方名牌和新產品戰略規劃,承擔跟蹤管理工作;組織推薦名牌產品、新產品的評選工作;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集體經濟的政策、法規,維護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制止對集體資財任何形式的無償兼併和平調,確保集體資產完整,管好聯社資財,使其保值、增值;指導成員單位深化改革,推行以股份合作制為主的多種形式的改革,轉換企業經營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企業活力,組織指導發展新型企業。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發展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有關煤炭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研究擬定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意見,指導行業結構調整和行業合理布局;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對全市合法煤礦安全生產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依法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煤礦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煤炭行業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負責煤炭行業投資項目立項的審查報批並實施監督;負責對煤炭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負責協稅護稅等工作。
(四)執行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協調解決市場供應管理中的煤、油、運、汽及工業企業能源資源保障的有關事項。
(五)指導全市工業技術改造,研究分析並組織協調技改項目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初審、申報和監督使用工作;承擔技術備案的相關工作;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協調有關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推動技術創新;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六)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企業電力需求狀況,協調解決工業用電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
(七)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管理工作的巨觀指導,促進管理創新,指導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研究提出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辦法;負責指導全市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系統內企業改制、改革工作;幫助改制後企業健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企業改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和法規的宣傳及諮詢服務工作,建立多種形式的民營經濟服務體系。
(九)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信息、市場、人才、項目等工作;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
(十)編制全市民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度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負責市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市成品油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十三)代市政府管理市道口管理辦公室。
(十四)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任貴秋)
主持經濟局和經濟局黨委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兼紀檢委書記(高正國)
主持局黨委、局紀檢委和經濟局行政日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宣傳、紀檢、信訪等工作。
副局長、煤炭辦主任(王連舒)
負責主持舒蘭市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副局長(宿洪慶)
主管經濟運行、項目開發、節能減排、道口辦等工作。
副局長(關世臣)
主管民營經濟、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聯社資產、企業破產改制等工作。

三、內設機構及職能

根據以上職責,舒蘭市經濟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財務、會務、保密、保衛、資產監督、勞資以及接待職工、民眾來信來訪等日常工作;負責全系統及局機關的黨務、組織、宣傳、工會、共青團、婦聯、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法輪功及老幹部工作;編制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工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監測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工業運行態勢及本地區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全市工業企業以及非工業民營企業運行情況綜合、調度、經濟效益的統計分析,並按有關部門要求報表;研究制定全市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劃,組織制定全市工業品地方名牌戰略規劃;貫徹和落實國家、省在產需銜接、銀企對接方面的政策;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局直屬規模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負責全市鐵路專用線和鐵路道口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定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企業電力需求狀況,協調解決工業用電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承擔市成品油市場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市場供應管理中的煤、電、油及工業企業能源資源保障的有關事項。
(三)項目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進汽車零售部件深度國產化和地方性配套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產業升級和新產品開發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立項、審批、核准、備案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對口部門項目申報的初審及國家、省到位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指導、服務和統計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招商引資、項目策劃包裝及服務工作。
(四)民營經濟科
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和省有關發展民營經濟、非公有經濟政策;編制全市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民營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完善對外協作工作,發展、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民營企業發展中的問題,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壯大;負責國家、省、市對口部門項目申報的初審及到位資金的監督使用工作;負責鄉鎮街民營經濟的調度、考核工作。
(五)企管科
負責指導全系統內企業改制、改革工作;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幫助改制後企業健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企業改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和法規的宣傳及諮詢服務工作,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負責聯社資產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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