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工作,負責全縣公教人員工資發放,機關經費撥付工作;
2、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撥付工作,負責項目審查,資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工作;
3、負責民政優撫、社會救濟、救災、社會保障、糧食等資金管理撥付工作;
4、負責資金調度工作;
5、負責各類財政性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
6、負責排污費、水資源費和各類基金、罰沒收入的徵收入庫工作;
7、負責基建項目的審批和財務管理工作;
8、負責《會計法》、《預算法》等財政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
9、負責制定各類財務制度,管理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遵守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情況,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作出處罰;
10、監管金融機構的全部財務活動;
11、負責制定企業財務制度,管理、監督、檢查工業、商業、物資、供銷、外貿、糧食等企業和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情況,處罰違紀違規行為;
12、負責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和撥付工作,監管收費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活動情況和執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情況,對坐收坐支等違紀違規現象作出處罰;
13、負責全縣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
14、負責鄉財政和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管理工作;
15、負責會計函授報名、招生和教學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15個。
正科級單位1個:政府採購辦
副科級事業單位1個:預算外收費中心
股級(行政)10個:辦公室、預算綜合股、國庫股、社保股、農財股、教科文股、行財股、國資企業股、經建股、監察會計股
股級(事業)2個:鄉財管理中心、投資評審中心
自收自支單位1個:擔保公司
領導信息
局長:宋興麗
副局長:李海旺、白連玉
紀檢組長:田曉羽
總會計師:趙喜平
收費中心主任:閆珺
單位地址
新建東路政府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