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菸草專賣行政執法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菸草專賣管理工作,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
(二)負責全縣菸草市場管理工作,保護合法經營。在有關執法部門的配合下,打擊各類捲菸違法經營活動,查處捲菸無證經營、走私或制售假冒偽劣捲菸;查處跨區收購菸葉,查處非法販賣菸葉等活動。淨化捲菸市場,維護正常的菸葉收購秩序。
(三)負責全縣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菸草專賣執法行政應訴和重大複雜案件的聽證工作。
(五)負責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工作,積極做好菸葉收購、捲菸銷售的內部監管工作,促進全縣菸草系統規範經營。
二、捲菸行銷職責
負責本單位捲菸行銷工作,完成上級下達捲菸銷售計畫任務;規範捲菸經營行為,保證捲菸供應,滿足市場需求;全面落實“電話訪銷、電子結算、物流配送”的捲菸網路建設模式,實行送貨上門、組織客戶經理上門拜訪、指導經營,為捲菸零售戶提供優質服務。
三、菸葉生產、收購職責
(一)負責全縣菸葉生產工作。根據上級下達的年度菸葉生產收購計畫,確定計畫種植面積、計畫收購量及相關任務指標,分解下達到各菸葉工作站;嚴格菸葉產購契約管理;為菸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全程技術服務;抓好科研項目和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
(二)負責組織菸葉收購工作。貫徹上級部門收購政策,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收購。對各菸葉工作站菸葉收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協調邊界菸葉收購糾紛;積極籌措菸葉收購資金,保障菸葉收購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負責菸葉生產基礎設施(如烤房,煙水配套的水窖、水池、溝渠、灌溉管網,煙路,菸葉收購站點等)建設。
(四)加強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的工作聯繫,促進菸葉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四、負責抓好乾部職工思想教育、理論學習、業務培訓、日常管理,提高隊伍素質;負責抓好企業文化建設、質量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五、負責加強本級黨組織建設,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
六、負責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
七、承辦省、市菸草專賣局(公司)、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