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衛生局

根據興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興寧市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興機編〔2005〕10號),興寧市衛生局部分職能已作了調整。

機構簡介

興寧市衛生局是主管衛生工作的興寧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情況如下:

機構職能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放射源監督管理職能交給市環保局。

2、將藥政、藥檢管理職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準入(含標準)安全監管、行政執法職能交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能交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劃入的職能

1、原勞動局承擔的職業衛生監察(包括礦山衛生監察)職能。

2、原農業局承擔的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職能。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規定、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衛生法律、法規、規章。

(二)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醫療衛生單位合理配置衛生資源。管理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和各鎮(街道辦事處)衛生院。全面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規範。

(三)研究醫療機構改革政策,擬訂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四)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資格報考和職稱審核。

(五)擬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組織、指導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

(六)依法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輻射事故以及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各地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和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員救治工作。

(七)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組織實施食品衛生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八)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市無償獻血。

(九)擬訂全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

(十)負責擬訂婦幼衛生(含生殖保健)工作規劃、標準、規範和政策措施,組織全市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規劃、標準、規範和政策措施。

(十一)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十二)組織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

(十三)制訂衛生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促進衛生部門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四)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健康體檢和參與社會醫療保障工作,協調幹部保健和老幹部管理。

(十五)負責承辦興寧市保健委員會、興寧市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紅十字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貫徹實施《獻血法》領導小組、結核病控制項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6個職能科(室),即:秘書股、人事股(與黨委辦、紀檢監察合署)、醫政股、中醫股、防保股(加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長10名,核定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保留“愛衛辦”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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