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市建設局

興化市建設局

興化市建設局是興化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建設事業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訂我市城市發展規劃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近期年度計畫。

(三)負責城市化進程中有關城鎮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城鎮發展指標體系;指導和管理全市村鎮建設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全市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四)負責對建築工程質量實行鑑定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發放施工許可證、工程設施使用許可證及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建築工程契約審查;負責對全市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砼制構件和商品砼生產企業資質和項目經理資質的審查和管理。

(六)研究制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章制度;與市技術監督部門聯合發布我市工程建設標準。

(七)綜合管理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城鎮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城市綠化、風景名勝區、城市燃氣、城市供水工作;負責徵收城市綠化統籌費;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城市建設中市政(含供水)、房產、園林綠化監察等城市管理工作。

(八)管理和規範全市建設市場;管理和監督建設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建設工程契約、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工程造價諮詢、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等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工程造價定額管理,負責對建築工程的諮詢,解決工程技術難題及重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十)負責全市住宅與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管理和規範全市住宅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和指導全市拆遷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產籍和住宅與房地產中介機構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組織指導城鎮住宅及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實施。

(十一)研究制訂全市旅遊建設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市內外旅遊市場開發,綜合管理全市旅遊資源,指導和規範旅遊市場,負責旅遊行業管理,指導旅遊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及旅遊景點建設。

(十二) 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指導重在科技項目攻關、新技術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指導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和建設節能工作;負責全市建設節術、節能器具的推廣使用工作.

(十三) 研究制訂全市建設系統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職工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科技培訓、人才培養、職業技能崗位證書鑑定工作;負責全市及鄉鎮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改革,有關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四) 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檔案工作。

(十五) 管理全市建設系統對外經濟合作有關外事工作;抓好外出施工和市外施工隊伍管理。

(十六) 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局屬社會團體的管理工作。

(十七) 負責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市政工程和項目及配套設施的代建管理工作。

(十八)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建設局機關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信訪室”牌子)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局會議的組織與協調,檢查督辦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局文稿的起草和局發檔案的審核;負責局系統新聞報導、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局管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設施、車輛、衛生等後勤管理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局屬社會團體;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局管機構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以及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建設系統人才開發、培訓教育、建設系列職稱改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體改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部門下達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市城建資金的管理辦法;負責編制和下達城維稅的使用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各項資金的管理、檢查、監督城建規費的徵用與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和審計工作;協同物價部門管理行業產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管理局系統第三產業工作。

(三)城市建設科(掛“燃氣管理辦公室”牌子)

綜合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工作;研究制訂城市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範性檔案、技術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培育、指導和規範市政公用行業市場;指導城市供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城市綠化、熱力、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城市道路、橋樑、沿河欄桿、下水道、窨井和管護工作;負責管理城市道路開挖工作;歸口負責城建統計工作;承辦市政府下達的重點市政工作建設項目,負責市政施工企業的資質和專業人員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全市城鄉燃氣發展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規定;指導的管理城鄉燃氣管道建設;負責全市城鄉燃氣企業的安全管理和資質管理工作。

(四) 村鎮建設科

研究制訂村鎮建設的政策、規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管理措施,並指導、檢查其實施;指導和推動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村鎮建築設計與施工管理;指導村鎮的綜合開發、住宅建設和房地產管理;指導村鎮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村鎮建設適用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中心村建設;負責新型小城鎮審核和申報工作;綜合管理鄉鎮房屋產權發證工作。

(五) 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市區(市總體規劃控制區內)建設工程和市屬重點工作施工許可的審批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各級質監、安監站認證審查(初審)工作;對市內(外)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申請出(進)市經營活動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對建設工程的契約、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持證上崗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對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的建築市場行為監督和管理;組織優質工程的評定和推薦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辦理全市混凝土生產單位、預製構配件單位的資質審查、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

組織研究制訂全市建設系統綜合性政策和改革實施方案,協調組織政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的起草、修訂、審查和報批工作;綜合管理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施工圖審查工作。

(七)房產管理科

研究制訂全市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編制房地產開發建設年度開發計畫,為政府的有關決策提供諮詢;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房地產業管理的規定、辦法、細則、構築房地產業完善的法規體系;指導和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負責城鎮房屋物業管理和房屋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銷(預)售審批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屋拆遷機構的資質管理;組織落實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工作。

(八)旅遊管理科

研究制訂全市旅遊建設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檔案規定、並組織指導實施;綜合管理全市旅遊資源、旅遊景點、風景名勝區和文物的規劃、建設、開發、保護和利用;組織指導市內外旅遊市場的開發;負責旅遊指定產品的開發和認定;管理和規範全市旅遊市場;培育、指導和規範全市旅遊中介機構;負責旅遊企業資質和執業人員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星級酒店的申報工作。

局直屬事業單位

(一)質量監督站

主要職能: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代表政府對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實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行為工程實物質量及相關的檢測資料,監督工程竣工驗收活動,依照條例要求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二)定額管理站

主要職能:負責定期測定我市投標報價下浮幅度指標和編寫“工程造價概算指標”,為我市建築工程造價管理、造價諮詢、招投標活動各類工程成本價的確定提供參考依據;負責我市土建、安裝、市政、仿古、園林、修繕、裝飾、工期等補充定額的編制工作;負責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文明設施費核定工作;負責測算發布全市工程造價指數和材料價差係數;負責定額編制管理費的收繳工作;參與組織和開展我市工程定額管理學術研討和交流;參與對全市造價工程師、工程造價編審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年檢等工作;協助局指導各縣(市)工程定額管理部門的工作;負責執行省、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下發的有關檔案。

(三)市政工程管理處

主要職能:負責市區內主要市政設施的新建、改造的工程施工,道路、排水、綠化、人行步道、新建樓房的室外排水等;對市區市政公用設施進行依法維護和管理。

(四)城建檔案館

主要職能: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和起草城建檔案工作地方性規章制度和法規、標準,依法進行執法檢查,查處檔案違法行為;負責建設工作竣工前的檔案驗收;負責全市城建檔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開展調查研究,並對市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和遠城區城建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城建檔案的接收、保管、利用、編研、業務培訓等項工作;提供城建檔案的整理、裝訂、縮微、掃描、業務指導、檔案裝具等檔案業務服務。

(五)抗震辦公室

主要職能:指導地方抗震防災工作;編制、修訂全市抗震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城市規劃法”的要求,協同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指導各地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協助村鎮建設主管部門指導村鎮建設抗震工作;負責全市工程(房屋、工程設施、構築物等)和城鎮建設的抗震設防的綜合管理;負責現有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抗震鑑定、加固及使用管理等;實行對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的質量監督,參與重大工程設計的抗震安全審查;參與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重點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驗收和重大工程抗震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震後工程震害調查及評估、協助地方政府對地震災區的危險工程進行搶險、排險和房屋、工程設施的抗震安全鑑定工作,會同地方政府指導震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抗震系統的人才培訓,開展宣傳、普及抗震防災知識。

(六)拆遷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屬拆遷工程的立項、審批等前期工作;負責督查拆遷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工程實施進度;負責區內拆遷實施單位和拆遷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拆遷項目的調查、許可證的審批、延期拆遷的審批、委託契約的備案、建設項目的轉讓,補償安置方案的審核、監督補償資金使用的拆遷違法行為的查處等工作;受理拆遷裁決、申請強制拆遷;負責區屬拆遷實施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拆遷人員的上崗培訓;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非住宅和低保人員的確認工作;負責區屬房屋拆除企業的監督管理。

(七)房改辦(副科級建制)

主要職能:編制興化市住宅制度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研究制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具體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經市政府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全市經濟房建設和廉租住房建設方案,制定相應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組織和實施工作;依照房改政策規定做好公用住房出售工作,落實房改政策;依據我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做好全市住房補貼、補差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幹部職工房改檔案的管理;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政策性檔案的出台,負責對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調整;負責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工作,以及公有住房租金減、免、補的核准。

局下屬單位

(一)園林管理處

主要職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綠化、風景區和園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設計、施工企業資質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制訂全市城市綠化、風景區、園林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建設、維修、養護的年度計畫;負責城市綠化建設維護、園林設施建設、古樹名木保護恢復的規劃;負責城市新、改擴建工程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認證工作,綠線和綠色圖章的管理;組織開展全市城市綠化達標創優活動,組織參與城市綠化相關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協助市建設局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核准和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樹木審批及市區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審批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市園林綠化管理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二)路燈管理處

主要職責:城市規劃區內公共照明設施的設計、方案審核、項目招標、監控管理、安全運行、質檢驗收、信息化管理、監督執法等行業管理;城市公共照明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城市公共照明設施建設;負責受理路燈照明故障及損壞、偷盜路燈設施的投訴,受理申請、遷移安裝路燈業務;負責亮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核。

(三)房管處

主要職能:負責直管公房管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發證、產籍管理、交易管理服務、測繪、房屋拆遷安置、白蟻防治、物業管理、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鑑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抵押、評估服務、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監察和房屋租賃管理;負責全市的房地產權屬登記發證、房地產交易、房地產抵押、房屋租賃、房地產監察、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從事房屋拆遷安置、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房地產資產評估、房地產測繪和房地產中介置換,並實施危舊房改造和房屋拆除工程,生產銷售懸輥涵管等水泥預製產品。

地理位置

地址:長安南路88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