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愛無聲公益基金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

第二條 第三條 第二十條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

大道無形,至愛無聲,和諧世界,從心開始。
至愛無聲基金致力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共建和諧世界、和諧社會。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是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領導下,以公益事業為志向的專項基金。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主要專注於

關於人類起源的研究;
關於世界文明起源及宗教產生和融合歷史的研究;
建立圓通博覽館;整理出版《佛教圖藏》大型叢書;
出版《圓通藝術》、《圓通寶像》、《品學》等雜誌;
整理出版《佛教音樂大典》、《高僧訪談》、《與法師對話》等出版物;
推廣與普及中華傳統文化;
開展與該專項基金相關的社會文化公益活動。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創始人

曾華燦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副主任

蔣曄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兼任至愛無聲公益基金副主任

基金會專家顧問團

方立天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宗教學系教授、佛教與宗教學理論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
鄧福星 中國藝術研究院美術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尼瑪澤仁 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親賜的班禪畫師、中國美術家協會顧問、全國政協委員
葉毓中 中央美術學院教授
劉鄂培 清華大學教授
羊滌生 清華大學教授
李煥民 中國美術家協會顧問、一級美術師
李松濤 中央美術學院教授
張 總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員
張文良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副教授、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陳修林 著名雕塑家,雕塑的孔子像遍及全國各地
陳 醉 中國藝術研究院美術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金維諾 中央美術學院美術史系主任、教授
羅世平 中央美術學院美術史系副教授
羅中立 四川美術學院院長,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美術家協會主席
郭黛姮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顧 森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袁靜芳 中央音樂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夏碩琦 文化部大展藝術總監
蕭啟宏 國家科委專家
黃夏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文化》主編、社長
黃心川 中國社會科學院亞太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謝繼勝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
樓宇烈 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中國哲學博士導師、北京大學宗教研究所所長
雷正民 中國美術家協會書記處常務書記
熊文彬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所研究員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基金的設立
第三章 募集使用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五章 管理規定
第六章 責任與解散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益基金名稱: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簡稱“至愛無聲基金”)。
第二條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的全國性公募型基金會,經中國人民銀行1992年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1993年登記(公募基證字第0017號),創始人為著名戲劇大師曹禺先生,名譽會長為著名教育家許嘉璐先生。至愛無聲基金是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下設的專項公益基金。
第三條 “大道無言,至愛無聲”、“和諧世界,從心開始”。至愛無聲基金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共建和諧世界和諧社會為宗旨。
第四條 至愛無聲基金是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領導下,由麒麟廣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起的以公益事業為志向的專項基金。
第五條 至愛無聲基金所有捐贈均由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受理,並按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至愛無聲基金管理委員會是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下設的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的籌集和管理機構,並設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對相關的項目、實施機構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七條 至愛無聲基金管理委員會所募集的資金主要用於以下工作內容:
1、關於人類起源的研究。
2、關於世界文明起源及宗教產生和融合歷史的研究。
3、建立圓通博覽館。
4、整理出版《佛教圖藏》大型叢書。
5、出版《圓通寶像》、《圓通藝術》、《品學》等雜誌。
6、整理出版《佛教音樂大典》、《高僧訪談》、《與法師對話》等出版物。
7、推廣與普及中華傳統文化。
8、開展與該專項基金相關的社會文化公益活動。
第八條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的辦公地點設在北京、廈門。

第二章 基金的設立

第九條 至愛無聲基金啟動資金為貳佰萬元整(人民幣,下同),由麒麟廣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出資捐贈。

第三章 募集使用

第十條 基金募集和使用的原則
1、非營利性原則。
2、從事公益活動的原則。
3、廣泛性和重點扶持並重的原則。
4、所有公募款項定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十一條 基金的來源與募集方式
1、社會各界在接受基金宗旨前提下的任何方式和數額的捐贈。
2、國家財政及有關部門的資助。
3、國際組織、外國政府的無常援助。
4、委託銀行或信託公司對部分資金進行增值。
5、與社會各界聯合舉辦的義賣、義演、義展等各種活動,多種方式募集社會資金。
6、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條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依法可在海內外向贊成至愛無聲基金宗旨的機構和個人募捐。經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授權的至愛無聲基金可在授權的範圍及期間內募集公益基金。其他任何機構非經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授權,不得以至愛無聲基金名義進行基金募集。
第十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範。向國內外熱心於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的單位、團體、組織和個人,募集其自願捐贈的資金、實物、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在按照捐贈協定和各項約定使用捐贈的資金、實物、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及增值收益部分的同時,擴大基金本金的積累。
第十四條 基金的使用
1、至愛無聲基金的使用必須符合該公益基金的宗旨,不得挪作他用。
2、至愛無聲基金主要用於該公益基金及其項目的組織和實施工作以及實現捐贈方意願的相關公益事業。
3、根據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至愛無聲基金可提取籌資成本,提取比例不得超過捐贈額的10%,用於籌資宣傳、辦公費及對捐贈方的回報。每年從基金利息中提取10%作為管理、資助工作經費等行政開支。
4、至愛無聲基金由至愛無聲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和使用。在銀行設立專用基金管理戶頭,基金的使用接受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業務監督與財務審計。
5、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公益基金本金可委託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增值,提高基金收益。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設立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
1、至愛無聲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 是這一公益基金的決策與執行機構。管委會重要工作由管委會全體成員投票表決,實行民主集中制,少數服從多數。管委會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分工協作。
2、管委會設正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監事一人,委員三人。首屆管委會由曾華燦先生擔任主任、沈炎坤擔任常務副主任、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蔣曄兼任副主任,呂斐適擔任副主任,童正明、秦晉華、蘇敏擔任委員,任期為三年。至愛無聲基金設監事一人,由王星擔任,任期為三年。
第十六條 基金管理委員會職責
1、除非有法律、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章程或有關規定的限制,至愛無聲基金管委會事務均由管委會決定。
2、負責修改至愛無聲基金管理辦法和增補管委會成員
3、負責至愛無聲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其工作人員的調整。
4、負責至愛無聲基金的募集和計畫,並負責具體實施。
5、負責至愛無聲基金資金的使用,做出年度預算計畫,報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審批後使用。

第五章 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至愛無聲基金的全體工作人員應遵守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尊崇社會公共的道德規範;遵從服務社會的基本原則;自覺維護基金會的社會聲譽與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至愛無聲基金在對外開展重要工作前,必須將該項工作的前期運行計畫、組織實施方案和經費預算情況,提交給管委會審閱,經批准後方可運作實施。
第十九條 至愛無聲基金的財務管理,執行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專項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接受監督。
第二十條 至愛無聲基金管委會的日常工作實行主任負責制,工作人員的任免由主任辦公會決定。
第二十一條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的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制。項目預算由管委會成員審核簽字,經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審批並在財務部備案後按需撥付使用。
第二十二條 審批後的預算由曾華燦代表至愛無聲基金,蔣曄代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及管委會成員同意之後,由曾華燦簽字支付。

第六章 責任與解散

第二十三條 禁止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管委會成員、管理人員、員工及其他有關聯的任何個人,在任何時候,從基金的運作中取得淨收益或金錢利益。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侵害至愛無聲公益基金名譽和經濟利益,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有權要求其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公開道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依法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至愛無聲公益基金一旦需要解散時,管委會任何人員無權私分公益基金,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指導下進行清算,所結存基金及增值部分中扣除管委會人員善後費用外應全部用於與公益基金宗旨相關的事業發展。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條例的解釋權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至愛無聲公益基金管委會。
第二十七條 本管理條例的修正或廢止,應經管委會全體委員會議的2 /3委員投票表決通過並報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批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 如有其它未盡事宜,及時報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制定補充規則
呈: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批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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