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版”這個概念來自一個生造的新詞―copyleft,是自由軟體運動的發起人理察•斯多爾曼從一個友人那裡接用過來的(這位友人在致斯多爾曼的一封信的信封上,針對“右版〔著作權所有〕,所有權利補充保留”,寫下了“左版,所有權利被顛覆”)。從這個詞的英文原形來看,是故意造出來與“著作權”(copyright)唱對台戲的(注 ),帶有明顯的黑客反叛風格。斯多爾曼從這個詞表面的戲謔中,領悟出了深刻的內涵,將其作為發行自由軟體的基本概念使用,並通過《什麼是左版?》(注*)等文章,賦予這個詞以更加豐富的內容,使這個概念實際上成為自由軟體運動新型著作權觀念的總名稱。
作為智慧財產權之一的Copyright,人們早已熟悉,其字面意思為“複製權”,引入中國時譯為“著作權”。按照對稱的翻譯方式,與copyright對立的copyleft可譯為“版傳”、“版讓”等,但都不易表達其深刻含義。有人譯為“著作權所無”,並不恰當,因為自由軟體運動並沒有簡單地放棄著作權;也不能精確反映左版與盜版的區別和自由永無衰減地傳遞的意思(詳後文)。還有人譯為“反著作權”(注 ),體現出了這個概念的反叛精神,但依然意猶未盡。
從我們課題研究的哲學和社會歷史角度,我們主張把copyleft這個詞工整對稱地譯為“左版”。這不僅因為在copyright和copyleft兩個詞中,詞素-right和-left分別也有“右”和“左”的意思,更因為這兩個辭彙事實上分別代表著兩種對立的社會體制和立場。在接受“Linux世界”雜誌的一次採訪中,斯多爾曼在談到主張在軟體領域引進專利制度的人時,就把他們稱為“右翼”(注*)。我們認為,在copyleft這個辭彙戲謔、嘲弄的形式下面,反映著斯多爾曼嚴肅的、具有深刻反叛性質的政治理念。“左版”這個譯法最能表達出這個概念的深刻的社會意義、鬥爭性、時代性和行業套用性。
左版的簡要含義可以理解為“著作權自由,化私必究;著作權公有,私化必究”(注 )。把copyleft譯為“左版”後,其名詞性增強。但仍然可以根據中文豐富的語法遺產把它用如動詞。我們可以說“這是左版”,但也可以說,“使某軟體成為左版、左版這個軟體、把這個軟體左版化”等等;特別需要強調具體動作時,也可以用“自由複製”等表達來替代這個詞。
但是這樣一來,“著作權”(copyright)一詞就將自然地、更顯露實質地具有了“右版”的意思,來與“左版”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