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界聲速

臨界聲速是指臨界截面上的聲速,用符號c*表示。由臨界溫比和極限流速可以得到。

超聲速

超音速是指物體的飛行速度超過聲速(馬赫數1)。對於在海平面溫度為20°C(68°F)的乾燥空氣中運送的物體,此速度約為343 m / s,1125 ft / s,768 mph,667節或1235 km / h。速度大於聲速(5馬赫)的速度通常被稱為超音速。在此期間,只有一些物體周圍空氣的一部分,例如轉子葉片的端部達到超音速速度才被稱為跨音速。這通常發生在馬赫數0.8和馬赫1.23之間。

聲音是在彈性介質中以壓力波的形式的行駛振動。在氣體中,聲音以不同的速度縱向行進,主要取決於氣體的分子質量和溫度,壓力影響不大。由於空氣溫度和組成隨高度而顯著變化,飛行器的馬赫數可能會改變,儘管行駛速度恆定。在室內的水中,超音速可以被認為是任何速度大於1,440米/秒(4,724英尺/秒)的速度。在固體中,聲波可以縱向或橫向偏振並具有甚至更高的速度。

超音速斷裂是裂紋運動,速度比脆性材料中的聲速更快。

臨界聲速 臨界聲速

在二十世紀初,術語“超音速”被用作形容詞來描述頻率高於正常人聽覺範圍的聲音。 這個意思的現代術語是“超音波”。

臨界聲速的計算

氣體在縮擴噴管內從入口為亞聲速加速到出口為超聲速的過程中,流速和聲速沿流程的變化:即沿程流速增大、聲速減小;在最小截面(吼口),當地流速到達聲速。

上下游流速分別為亞聲速和超聲速(或反之)的截面稱為臨界截面,臨界截面上流體參數稱為臨界參數,通常用下標星號表示。

臨界聲速是指臨界截面上的聲速,用符號c*表示。由臨界溫比和極限流速,易得:

臨界聲速 臨界聲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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