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農業局

(一)劃出的職能 (二)強化的職能 1、加強農業產業政策研究,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機構簡介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委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臨發[2002]2號)和《關於印發<臨澧縣縣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02]3號)精神,設定臨澧縣農業局(簡稱縣農業局)。縣農業局是主管農業和農業經濟發展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職能交給縣建設環保局承擔。
(二)強化的職能
1、加強農業產業政策研究,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2、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則,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二、主要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農業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研究擬定農業生產和農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起草種植業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工作。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措施辦法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四)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及宜農荒灘、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基本農田的保護和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組織有害生物疫情普查;實施節水農業。
(五)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和有關協會、學會、社會團體的工作。
(六)擬定農業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優質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七)承辦縣政府授權的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農業援助項目,組織有關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省.市農業項目資金投入;協助公安部門剷除毒品源植物。
(九)指導局屬單位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抓好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局屬企業黨建、計畫生育、老幹部管理、各種人事統計等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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