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地震局

主要職責(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 2.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區震害預測和預防工作。 7.負責從事工程地震、地震地質、部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主要職責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組織開展當地地震監測預報、科研工作,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和對策建議,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建設、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台、前兆觀測站、巨觀觀測井(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本行政區域地震安評、地震災害預測工作;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並按照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七)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八)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省地間、地與地州之間的合作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九)承擔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市地震局內設機構為:辦公室、減災管理科、監測預報科。
(一)辦公室職責:
1.承擔局領導、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職工會的秘書事務,會同有關科室組織全區性重要會議;負責組織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局制發檔案審核及重要事項的督辦。
2.協調本系統政務工作和局對外政務聯繫。
3.負責全局機要保密、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政務信息、震情值班安排、機關事務等工作。
4.負責本局人事、勞動工資、勞保福利、職工教育、職稱評聘、幹部考核與獎懲、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縣地震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具體工作。
5.負責全區地震事業經費、基本建設經費和專項資金和管理和使用監督。
6.負責擬定本局財務計畫、監督、管理資金使用及統計、審計工作。
7.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減災管理科職責:
1.負責國家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及執法監督檢查等有關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防震減災配套檔案及規章,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2.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區震害預測和預防工作。
3.監督、檢查《中國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區劃圖》和《中國地震動反應譜特徵周期區劃圖》的使用,管理全區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地震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要求;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登記。
4.參與制定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意見。
5.承擔區內《防震減災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6.負責地震科普宣傳網、災情速報網、巨觀觀測網的“三網”建設,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及地震科普知識宣傳,組織指導《防震減災法》的宣傳教育和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7.負責從事工程地震、地震地質、部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8.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監測預報科
1.負責管理全區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和本局的日常監測預報業務,擬定全區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地震監測台網的規劃、選址、儀器安裝、維修、標定工作;負責全區觀測資料質量的管理、監督及質量評比的組織工作。
3.負責全區地震監測資料和地震活動特徵、規律分析研究。組織震情會商,提出長、中、短、臨地震預報意見和重點監視防禦區意見,起草震情反映、簡報、報告和地震趨勢研究報告。
4.負責擬定、修改臨滄地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督促、檢查、落實地直有關部門、各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完善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制度;負責地震異常落實、巨觀調查,負責提出區內破壞性地震快速反應的措施建議,破壞性地震調查、損失評估及統計、上報工作。
5.組織全區地震科技攻關項目的申報、專業技術人員監測、分析預報的業務培訓工作。
6.負責全區地震系統無線通訊網路、計算機通訊網路的管理及數據傳送、交換工作。
7.負責組織全區地震監測預報、科技攻關項目以及科技成果管理。
8.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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