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地址:臨淄區晏嬰路179號
領導分工
劉洪志(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幹部、財務、審計工作。
於立軍(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政設施管理養護處主任、市政公司經理):協助局長抓好各項業務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工作。主持市政設施管理養護處、市政公司工作。
於愛文(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政公司黨支部書記):協助局長抓好淄江花園建設工作。主持市政公司黨支部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分管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牆改辦。
朱祥明(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房地產開發和“兩區三村”建設工作。負責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房地產行業管理、“兩區三村”建設、勘察設計、科技教育、村鎮建設與統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諧城鄉建設、文明城市創建、數位化城市管理及12319城建服務熱線的建設、管理工作。分管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公室、科技與勘察設計科、綜治辦、村鎮科、區城建開發公司。
於克文(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建管局黨支部書記、局長):負責建築工程管理、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主持建管局工作。分管安全生產辦公室。
邱大勇(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任科員):協助局長抓好城建重點工程指揮部工作;分管城建計畫、市政環衛設施等重點工程建設及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城市防汛、城市經營、招商引資、城建統計、城鄉公用事業、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設科、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重點工程管理辦公室、區設計院。
路義學(局黨委副書記):協助局長抓好局機關日常工作、黨委有關工作和機關財務管理工作。主持機關黨支部工作。分管機關、黨建、精神文明、社會穩定、黨風廉政、政風行風、後勤保障、機關資產管理、城建檔案等工作;負責聯繫區紀委工作。分管辦公室、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處、區檢測站。
張美玲(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負責組織人事、宣傳、統戰、勞資、社會保障工作。主持局工會工作。分管老幹部、共青團、婦女兒童、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分管政工科、區建築工程公司。
李洪波(局黨委委員,園林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齊園黨支部書記、主任):分管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和齊園管理工作。主持園林局、齊園工作。
畢方軍(局黨委委員,環衛局黨支部書記、局長):分管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環境衛生和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主持環衛局工作。
李坤(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負責依法行政、法制建設、行政審批視窗管理、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建設市場綜合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工程建設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及下屬單位的工作關係;承辦機關的文秘、檔案、信息、調研、宣傳、督辦、保密、保衛、會議組織、環境衛生、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代表建議、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具體負責來文來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維護工作;協調指導局系統穩定工作;指導局系統信息化工作。
政工科: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及知識分子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黨委做好局系統幹部隊伍管理工作;協助黨委做好本系統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辦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工會、婦聯、共青團管理及計畫生育工作;牽頭組織對局系統各單位的考核工作;負責局系統企事業單位的機構和體制改革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局系統的普法教育、法制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局系統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局系統的行政審批和執法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局系統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管理規範全局行政許可和服務項目行為工作;對許可證書、批准檔案及其檔案資料管理進行指導;承擔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負責建設系統城建項目、城建維護項目的預算編制工作;負責本級部門綜合預算的編制及下屬單位人員、公用經費綜合預算的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城建項目、城建維護管理項目的資金撥付、資金調度和監督檢查工作;承辦局系統各收費項目的管理和費用的收取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城市建設科: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有關政策;編制年度城建維護費計畫,編制城建重點工程投資計畫;參與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徵收使用、投資和收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城建重點工程建設計畫實施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建重點項目辦公室和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城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和市政設施工程安全監督工作;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城市綠化有關收費、挖掘城市道路收費的管理工作;承辦城建維護項目的計畫安排及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及城市道路照明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審核和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等與經濟建設有關的工作;承辦城市經營工作。承辦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管理、保護工作和景區內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低於規定比例審批(綠化工程規劃許可);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核發;城市綠化樹木修剪、砍伐、移植許可;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使用性質審批;古樹名木遷移審核;臨時占用城市綠地許可;城市排水許可核發;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審批;在防洪設施範圍內修建橋樑、立桿架線、埋設管線許可;挖掘城市道路許可;特殊車輛上城市道路行駛許可;移動照明設施許可。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批;風景名勝區準營證審批;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審核;風景名勝區內進行特定活動審核。
村鎮管理科: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村鎮建設計畫的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承辦對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優秀建築的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級中心鎮的建設工作。
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公用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全區公用事業企業實行特許經營管理,組織實施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評價考核標準;參與擬定城市公用事業的產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攻關和成果的轉化與推廣,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參與組織建設大型城市公用事業基礎設施;負責全區公用事業行業管理工作,培育、完善公用事業市場,規範公用事業市場經營行為,指導公用事業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區公用事業行業安全管理,對危害公用事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行為及事故隱患依法進行查處。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審核;燃氣經營許可;燃氣設施改動審批;環衛設施拆除許可;從事市政公用事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許可上報;燃氣供應許可上報;供熱經營許可審查上報。
工程建設科:負責全區建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實施階段和建設市場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建設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及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工作;負責項目報建、施工許可工作;負責建設監理的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參與大中型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設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承辦本區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審報前期工作;負責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築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指導建設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科技與勘察設計科:負責全區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施工圖審查、建設科技、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全區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格審核;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根據有關許可權負責全區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參與概預算方案的審批;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全區勘察設計類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安全生產辦公室:根據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的職責範圍,具體承擔建設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公路、水路建設工程、城區道路和路政、市政、環衛、園林綠化、戶外廣告、房屋拆遷、維修工程及公共事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以及相關部門及其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公室:監督規範全區房地產市場,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編制全區房地產開發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監督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招標、投標;負責協調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工作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擬定和承辦開發項目的開發設計要求;組織編報連片開發或多企業共同開發的開發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配套項目的施工圖設計;負責政府配套開發項目的建設管理協調及項目前期的物業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契約書》、《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契約書》的簽定和管理工作;承辦按契約要求督導、檢查開發項目的配套工程的建設進度、標準;組織房地產開發經營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施工圖設計核驗工作;組織區內房地產企業的業務培訓工作;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開發管理費的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村鎮開發管理工作;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
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地下公共設施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備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實體質量的監督和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負責工程項目質量缺陷的檢舉、控告和投訴的受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查處施工現場建設各方主體違反質量法規的行為。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現場攪拌混凝土許可。
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辦公室: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協助有關科室做好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管理工作。
區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處:負責全區範圍內城建檔案和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開發城建檔案信息資源,對城市規劃、人防、公用事業、房地產、園林、風景名勝、市政、環衛等部門形成的相關業務技術檔案進行指導;負責全區地下管線基礎資料的收集、建檔及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質量驗收和竣工資料的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受理地下管線建設項目的報建、審查、審批及地下建設工程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地下管線工程建設項目的各方主體行為進行稽查,實施城建檔案管理和地下管線建設工程執法檢查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監督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抓好城市地下管線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區規劃編制需要,提供地下隱蔽工程等相關檔案資料的查詢服務;負責組織全區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及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和共享平台建設,並做好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和動態管理工作。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工程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許可。
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辦公室:擬定全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有關制度、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統一協調全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協調督查齊魯石化公司、十化建抓好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督查考核成員單位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情況;負責受理、督查、落實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投訴。組織實施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建設管理;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及12319城建服務熱線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城市建築垃圾預收清運保證金、建築垃圾處理費的管理工作。
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環境衛生設施竣工核准;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以上科室中,城市建設科與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合署辦公、工程建設科與安全生產辦公室合署辦公、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公室與科技與勘察設計科合署辦公、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與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辦公室合署辦公、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辦公室與村鎮管理科合署辦公。
下屬單位
臨淄區建築工程管理局:
負責全區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施工隊伍、建築市場、施工安全、職工培訓等管理工作。
臨淄區環衛局:
負責全區環境衛生市容管理、垃圾清掃、運輸、公共廁所管理等工作。
臨淄區市政設施管理養護處:
承擔全區城市道路、排水、路燈、橋涵等市政設施管理維修;承辦建築施工、裝飾、安裝道路工程、橋樑工程、隧道工程、防洪排水工程、污水處理工程、水氣暖道工程、8米以上18米以下的建築物、30米以下的構築物的建築施工、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下建築的室內外裝修工程。
臨淄區園林局:
負責城區園林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工作。
臨淄齊園:
負責園藝設計、公園管理、花卉技術、遊園管理等工作。
臨淄區建築規劃設計院:
承擔城鄉規劃設計、工業與民用建築設計、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測繪、建築與安裝工程預算、技術諮詢、曬圖、效果圖設計等工作。
臨淄區城建綜合開發公司:
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涉及建築安裝、建設監理、招標代理、工業設備安裝、建材加工生產、道路橋涵、園林建設、物業管理、房屋租賃等工作。
臨淄區建築工程公司:
承擔建築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工作。
臨淄區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
承擔被委託建築工程建築材料、配件、半成品等檢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