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物價局

九、負責全縣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和價格諮詢服務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本地區民眾性、街道、職工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五、辦理其它涉及價格的事務性工作。

臨泉縣物價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國務院、省、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規定的貫徹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縣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和中長期調控計畫及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研究制定和調整縣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四、負責價格異常波動時,組織實施價格調控,平抑市場價格。
五、負責管理國家行政機關收費;負責管理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治理亂收費。
六、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重大的價格違法案件。
七、負責價格監測,建立健全全縣價格監測體系、價格信息網路,指導價格信息發布工作。
八、負責主要工農產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監審。
九、負責全縣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和價格諮詢服務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縣的價格管理工作;培訓基層和企業物價人員,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負責價格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領全體人員轉變職能,開拓進取,為我縣經濟發展服務。
二、負責全局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行管工作,按照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制,調動全員工作積極性,努力做好新時期物價工作。
三、負責檢查和督促各項業務工作開展情況。
四、負責政府及本縣其它行政、事業單位工作聯繫和協調。
五、負責全局檔案簽發和財務收支的審批,對重大事宜和案件進行監督、管理。
六、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和全體人員會議。
七、加強勤政、廉政建設,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建立獎懲和激勵機制,強化本單位日常管理工作。
八、公平、公正處理和調解內部矛盾,強化內部管理,維護內部團結統一。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副局長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價格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提高新時期工作管理水平。
二、按照分工許可權,協助局長處理好全局日常事務和上傳下達工作,做好來人來訪接待、會議和學習的組織工作、分管業務工作。
三、協助局長加強分管部門的人員管理,處理內部矛盾,了解人員動態。
四、監督局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為全局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五、當好局長的參謀,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政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搞好廉潔自律,接受民眾監督。
六、自覺維護局長工作,增強班子團結協作,齊心協力搞好全局工作。
紀檢組長工作職責
一、根據《安徽省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暫行規定》及價格法規有關規定,做好本局的各項執法、管理工作的監督。
二、監督全局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局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調查本局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
四、協助局長抓好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及職業教育,搞好法制建設。
五、嚴守工作職責,指導全局綜合治理工作。
六、受理對全局黨組織、黨員和一般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揭發和控告,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的申訴。
七、完成紀檢、監察機關及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秘股工作職責
一、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
二、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議案提案、信訪接待與督辦等工作。
三、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財產管理、安全保衛和交通工具的調度使用等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及二級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等工作。
價格股工作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政策和改革方案。
二、管理主要農副產品、工業產品、房地產價格、服務價格及公用事業價格。
三、研究擬定商品價格管理的政策、範圍、原則和辦法。
四、制定、調整、審批由縣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對放開的價格進行指導,並對其市場價格動態進行調查研究。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定期公布城鎮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土地租金、房屋重置價格,制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公布經濟適用住房的綜合限價。
六、協調、處理有關價格事宜。
七、負責局法制工作和普法教育。
收費股工作職責
一、負責管理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
二、研究和制定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辦法。
三、制定和調整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證照性、資源性、管理性、非營利性服務收費以及經營服務性項目和標準。
四、負責收費目錄和《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查及管理、《收費監督卡》的管理。
五、治理亂收費。
六、指導全縣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及年審工作,組織實施縣直單位收費年審。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工作職責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在價格主管部門領導下,依法行使價格監督檢查和處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職權,對同級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下級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區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執行價格法規政策進行檢查。其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規。
二、監督中央和地方各項價格政策、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確保價格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監督執行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及國家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和工農產品價格、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
四、依法監督檢查違反國家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並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五、應訴被處理單位或個人不服本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的處罰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
六、指導本地區業務主管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開展價格自查工作,並指導健全價格申報制度,加強內部價格管理。
七、負責組織指導本地區民眾性、街道、職工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八、對本地區城鄉集市貿易和個體工商戶經營商品的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
九、建立健全價格監督檢查網路,規範價格行為。
十、健全和完善價格監督檢查法制建設。
價格認證中心工作職責
一、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標的進行價格鑑定。
二、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
三、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主要包括依法對國有資產、房產、地產價格的認證,對各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價格的認證,對抵押物、拍賣物、過期無主物、留置物及保險理賠索賠等物品價格的認證,對需要認證的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認證等。
四、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等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接受委託,為部門、行業或企業的調定價工作提供前期調研和可行性研究諮詢;為政府價格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服務。
五、辦理其它涉及價格的事務性工作。
價格監測中心、成本調查隊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上級業務部門、縣委、縣政府和本局部署的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工作,為巨觀調控和價格管理工作服務。
二、負責上級業務部門下達我縣的主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成本調查任務以及專項調查任務,全面落實安徽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
三、負責調查、分析主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其供求變動情況,實施價格預測並適時提出預警建議。
四、負責跟蹤反饋國家和省、市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
五、負責做好價格監測信息發布、諮詢工作。
六、轉變職能,認真開展成本監審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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