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林業局

臨沂市林業局是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

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林業工作政策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和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質量監督檢驗及林業良種的審核、申報;協調、指導全市山區綜合開發。

(四)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調處林權糾紛;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申報和審批;指導、監督和管理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林政稽查;負責育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收、森林生態補償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組織、指導木材檢查站的規劃、報批和管理。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及調整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市政府批准後發布;負責林業種質資源、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市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申報。

(六)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查處非法占用林地、盜伐、亂伐林木和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他涉林案件,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及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七)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國有林場、苗圃設立、變更事項的審查和申報;負責全市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申報、審批。

(八)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項目的審核、申報、審批工作;管理市級以上林業資金;籌集和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九)制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負責林業科研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制定全市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組織、協調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林業引進國外智力、引用外資項目和外事工作。

(十一)負責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指導、協調跨區域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組織開展綠化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發布森林火災信息。

(十三)負責銀杏開發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唐音波同志:主持市林業局全面工作。

•張體法同志:協助趙森同志抓全面工作;負責人事、社會治安、林業科技、森林公安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科、科技科、森林公安局。

•劉西金同志:主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財務、審計、資源林政、木材運輸管理、信訪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資源林政科、木材檢查站。

•申為寶同志:主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黨務工作;負責造林綠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林業規劃設計、銀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造林綠化科、林業監測規劃站、銀杏協會辦公室。

•王行剛同志: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行政後勤事務、計畫生育、林權改革、林場改革、林業科學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辦公室、場圃站、林業科學研究所。

•李洪亮同志:負責紀檢、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基地品牌、食品安全、學習教育、民族宗教、老幹部、工青婦、經濟林生產、種苗花卉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工會、團委、婦聯、經濟林管理站、林木種子苗木站。

•陳志坤同志:主抓產業招商工作;負責林業產業、林業科技推廣、森林認證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產業發展與對外合作科、林業科技推廣中心、森林和林產品認證中心、木業產業推進辦公室。

•張玉連同志:協助劉西金同志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防火辦日常工作。

•孫安農同志: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工作。

•劉路明同志:主持市森林公安局政治思想工作;協助陳志坤同志抓產業招商工作。

•陳 磊同志: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協助陳志坤同志抓產業招商工作。分管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楊俊民同志:主持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工作;協助陳志坤同志抓產業招商工作。

•張景玲同志:主持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黨務工作;協助劉西金同志抓財務工作;協助陳志坤同志抓產業招商工作。

林業概況

臨沂市是全省第一林業大市,,把林業融入建設“大臨沂、新臨沂”的戰略部署之中,明確提出建設“綠色沂蒙 生態臨沂”的奮鬥目標,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目標,以林業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以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發展為重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林業發展的重大舉措。先後做出了《關於加快全市林業跨越式發展的決定》、《關於實行市級領導班子包縣區綠化、市直部門單位包荒山綠化責任制的通知》,有力地促進了全市造林綠化的快速發展。近兩年,又制定了《關於保護髮展國有林場和生態林場 大力推進生態建設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全市水系生態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加快林業產業發展的意見》等重要檔案,全市現代林業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各項林業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開創了全市林業改革與發展的新局面。
到2011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積由建國初期的56萬畝增加到675萬畝,約占全省林地的六分之一;森林覆蓋率由建國初期的1.7%提高到31.5%,增加了近30個百分點,高出全省近8個百分點,林木蓄積量達到1676萬立方米。先後榮獲“中國板材之都”、“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綠化先進集體”、“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全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先進集體”、“全國森林病蟲害防治先進集體”和全省模範公務員集體、全省林業產業示範市等多項榮譽稱號。
加快生態臨沂建設 全市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目標,以重點區域造林綠化為重點,以重點工程項目為支撐,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村鎮綠化管理辦法》,實施城鄉綠化、荒山綠化、水系生態、幹線公路綠化四大造林工程和城區濱水景觀綠化提升工程等十大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程。2011全市完成成片造林44.8萬畝,占全年任務的112%,新建完善農田林網40.7萬畝,綠色通道895公里,育苗4.3萬畝,村鎮綠化9.27萬畝,造林面積居全省第一位,有3個鄉鎮被評為全省綠化示範鄉鎮。市委、市政府推出到2015年,基本達到省級生態市標準,80%以上縣區達到省級生態縣區標準。
林業改革穩步推進 自2010年全面啟動改革以來,各級均把林改工作作為農村產權改革的一件大事,全市共完成明晰產權面積429.3萬畝,發放林權證2.7萬本,主體改革任務全面完成。國有場圃改革穩步推進,按照國有林場改革意見,以改善國有林場職工生活條件為目標,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扶持,調動了林場職工造林積極性。
資源保護成效顯著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兩防”工作。特別是森林防火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進一步理順森林防火體制,狠抓森林防火能力和森林消防隊伍建設,不斷強化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有效確保森林資源。全市制定了美國白蛾防控方案和飛防計畫,各級通過召開會議、層層簽訂防控目標責任書落實防控責任,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防控任務,順利通過了國家和省林業局的檢查驗收。濕地保護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武河濕地在被批准省級濕地公園的基礎上,申報國家濕地公園已通過驗收,沭河古道濕地公園已由國家林業局完成規劃設計。
林業產業不斷升級 按照“生態建設產業化,產業發展生態化”的目標,以關注民生和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為出發點,以十大產業振興為重點,大力培育林業主導產業,加快林業產業開發步伐。市委、市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林業產業發展的意見》和《臨沂市林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編寫九大林業產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組織實施“6611”林業科技示範帶動工程,成立十大產業辦公室,設立60處示範基地,加快沂蒙優質林產品基地和品牌建設。市林業局和山東新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被授予中國林業產業突出貢獻獎(基層單位獎),我市被中國林產工業協會授予“中國板材之都”稱號,被省政府授予林業產業示範市稱號。
不斷創新林業工作載體 積極推進森林和林產品認證工作。邀請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林科院等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和培訓,國家林業局將我市確定為全國森林認證試點單位。林權配套改革實現新突破,出台了《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方案》,下發了《臨沂市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市搭建起了林權配套改革的總體架構,拉開了全市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的序幕。圍繞從源頭上創新科技防腐體系,組織開發資源林政信息管理網上籤證系統和資源林政分析決策信息系統,全市同步實現了林木採伐、木材運輸證和森林植物檢疫證的網上籤發與辦理。在全市各木材檢查站點安裝了智慧型網路電子監察系統,實現了林業許可事項網上籤發和視頻監督管理一體化。

所獲榮譽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林業局內設八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信息、保密、計畫生育、督查、接待、保衛、會議安排、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林業宣傳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組織擬定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指導全市林業基本建設,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審核、申報、審批、管理市級以上林業資金、局自有資金和其他資金,籌集和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管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林業系統財務管理、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引進外資項目。

(四)資源林政科:負責全市林業資源動態檢測、調查統計、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實施。組織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以法辦理林地、林權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申報或審批。負責育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收。森林生態補償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查處非法占用林地、盜伐亂伐林木和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他涉林案件,負責信訪和調處林權糾分,指導全市林政管理隊伍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及調整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名錄。負責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組織、協調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五)造林綠化科: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全民義務植樹活動並檢查驗收。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調查、規劃、培育和發展。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審核林業良種。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審批和對違法生產經營林木種子的查處。協調指導山區綜合開發。擬定林業質量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場林木採伐、間伐設計任務書的審查和跡地更新的檢查驗收。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負責林業科研項目的組織指導和審報工作。

(六)公安科: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隊伍,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國家和省市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重大案件。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擬定全市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七)銀杏生產管理科:編制全市銀杏開發規劃,負責銀行重點開發區和開發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及典型推廣工作。組織有關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承擔沂蒙銀杏協會的日常工作。

(八)產業發展與對外合作科:研究擬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林產品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林業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出培訓工作;承擔全市林業利用世界銀行、世界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間貸款、贈款項目的實施及監督管理。

下設九個事業單位:

市林業局木材檢查站(正科級)、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副局級)、市林業局場圃站(正科級)、市經濟林管理站(正科級)、市林業檢測規劃站(正科級)、市森林保護與植物檢疫中心站(正科級)、市林木種子苗木站(正科級)、市森林防火監控中心(正科級)、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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