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塗節、商嵩告發胡惟庸南通倭寇北接舊元,意欲謀反。朱元璋命羽林軍將胡抓捕,審問得實,磔於市,牽連被殺達3萬人。洪武二十三年 (1390),有人告發李善長交通胡惟庸情狀,朱元璋又將當時已經77歲的李善長賜死,並誅殺其家。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勝宗、靖寧侯葉升因牽連於此案亦被殺。
影響
胡藍案使得大明的開國功臣被屠戮殆盡。胡惟庸案是對“狡兔死,走狗烹;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古訓的最佳註腳。
朱元璋把開國功臣幾乎都殺光了,各級官吏人人自危,當時的京官每天早上入朝之前,總要與妻兒訣別,交代後事,傍晚回家時便合家歡慶,因為他們又多活了一天。
“藍玉案”是“胡惟庸案”的繼續。“藍玉案”發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藍玉,鳳陽府定遠縣(今屬安徽)人,開平王常遇春之內弟。早年隨朱元璋起兵,出生入死,勇敢善戰,功績顯赫。洪武十四年(1381年)封永昌侯。二十年任大將軍,封涼國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為漢代衛青、唐代李靖。但藍玉卻恃功驕橫,奪占民田,多行不法,蓄莊奴假子達數千人之多。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錦衣衛告其謀反,下獄鞫訊後,獄詞稱同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反,擬乘朱元璋藉田時發動叛亂。朱元璋遂族誅藍玉等,並株連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員,被殺者約兩萬人。朱元璋還手詔布告天下,並條例爰書為《逆臣錄》。列名《逆臣錄》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牽連致死者達15000餘人。
經胡惟庸、藍玉兩案,明朝開國勛臣被誅殺殆盡。洪武年間封侯的有50人左右,兩案即除去30多人。在連續十幾年的誅殺中,功臣宿將相繼被誅。太子朱標看到大批功臣被誅,向朱元璋勸諫說:“陛下殺人太濫,恐怕會傷和氣。”第二天,朱元璋為了諷喻太子,故意丟一根棘杖在地,要朱標把棘杖拿起來。朱標看著棘杖不肯下手。朱元璋說:“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這些刺拔掉,然後再交給你,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