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8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機械工程系,獲工學學士學位;
1994年畢業於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專業(政治經濟學方向),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3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與公共管理系,獲國民經濟學博士學位。
歷任北京市西城區政府研究室幹部、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高級經濟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副教授、教授。兼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博士後導師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兼職研究員 ,兼任兩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訪學經歷
2017年五月到杜拜參加AMBA認證委員會國際會議 。
2014年10月—2014年11月,赴西班牙馬德里IE大學法學院、荷蘭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法學院訪學,並做了兩場中國金融體系及其監管的學術報告。
2013年9月,作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訪問團員,赴北歐部分高校進行學術訪問,先後與丹麥哥本哈根大學商學院、芬蘭赫爾辛基大學和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的有關專家學者及博士研究生進行座談交流。
2012年11月,作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訪問團員,赴瑞士弗里堡大學法學院訪學,做關於中國證券法實施的學術報告。
2010年9月—2011年2月,獲國家留學基金委和中國政法大學聯合資助,作為公派訪問學者赴英國牛津大學進行海外提升。期間應邀在牛津大學法學院、朴茨茅次大學法學院做金融監管博弈分析的學術報告。
主要成就
論文《社保基金監管立法初探》獲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度“社會保障論壇”部級優秀論文獎。
2012年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階段性成果《關於養老金征繳、運營和發放階段的立法與修法建議》入選中央宣傳部社科規劃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要報》。
主要學術觀點
1. 在銀行監管領域,提出要加強和改善監管、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體系的觀點。研究重點是存款保險立法,因目前我國是全球主要經濟體中僅有的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依靠國家信用為銀行提供擔保是一個成本很高的隱性保險制度。未來要為以利率市場化為核心、為金融體制改革提供制度性保障,就應當借鑑歐盟、美國存款保險立法的經驗教訓,加快存款保險立法的步伐。立法重點是解決存款保險範圍、保險限額、保險費率等問題,以顯性存款保險的形式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金融穩定增長、經濟健康發展。
2. 在資本市場監管領域提出提出投資組合應當權衡風險和收益,根據不同投資工具設定不同基準的觀點。以養老金投資股市為例,在中國當前的法律體系下應當按照嚴格數量限制規則,根據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概算出投資股市的比例應當在20%以下。未來根據資本市場發展的成熟可以放鬆數量限制,可以借鑑英美法系中的審慎人規則,讓以養老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中堅力量,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養老金與資本市場的結合將造就雙贏,在學界較早提出了“養老金融”的理論框架。
3. 在監管理論的研究中引入混合策略博弈的觀點,在對監管的成本-收益分析中充分發掘監管成本節約的價值。基於傳統的法經濟學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以博弈論作為分析工具,發現在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存在著“警察抓小偷”式的混合策略博弈:監管者付出的監管成本越高,被監管者違法的機率反而越大;而當監管者具有了嚴格監管的聲譽,被監管者違法的機率會下降。養老金冒領、醫療保險欺詐成為常見行為,都是觀察監管博弈的視窗。
科研項目
1.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課題:《美國法典:社會保障法》譯介,2010年6月。
2.主持歐盟-中國社會保障合作項目委託課題:《社會保險基金反欺詐立法研究(中英文)》,2009年7月。
3.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社保基金監管立法研究》,項目批准號09BFX053,2009年6月。
4.參與2008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保持經濟穩定、金融穩定和資本市場穩定對策研究》,2009年4月。
5.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研究課題:《社保基金監管條例》立法調研,2008年6月。
6.參與全國人大財經委委託研究課題:《中國法律的立法、修法與廢法的條件和環境研究》,2006年5月。
科研成果
專著
《論養老金監管立法》,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8月版。
《保障未來:社保基金投資資本市場》,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7月版。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參編,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版。
代表性論文
《存款保險立法:歐美經驗對中國的啟示》,《保險研究》,2014年第7期。
《An Empirical Approach on Regulating China’s Pension Investment》,《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Volume 37, Number 3, (2014).
Faure, Michael G. and JiyeHu,《Towards a Deposit Guarantee Insurance in China? A Law and Economics Perspective》.《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Oxford, July 2013.
《養老金制度對金融發展的影響分析——對法律起源和資源稟賦等假說的反思》,(與孫守紀合著),《經濟學動態》,2013年第5期。
《養老金融:理論界定及若干實踐問題探討》,《財貿經濟》,2013年第6期。
《養老金監管的法經濟學分析》,《政法論壇》,2012年第4期。
《美國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法律保障及其經驗借鑑》,《保險研究》,2012年第5期。
《養老金體系在富裕國家的變化——以英國為例》,《國際經濟評論》,2011年第6期。
《投資者及債權人法律保護的理論探討與中國實踐》,《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0年第9期。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博弈分析》,《管理世界》,2010年第10期。
《投資者及債權人法律保護的理論探討與中國實踐》,《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0年第9期。
《美國社保基金分類監管法律體系及其對中國的啟示》,《國際經濟評論》,2007年第9/10月號。
《社保基金投資資本市場的收益—風險實證研究》,《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7年第9期。
科研項目
近五年來發表的與投標課題相關的主要研究成果 | |||
序號 | 成果名稱 | 發表刊物及時間/出版機構名稱及時間 | 社會評價(引用、轉載、獲獎或被採納情況等) |
1 | 《論養老金監管立法》 | 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8月 | |
2 | An empirical approach on regulating China’s pension investment | 獨著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Volume 37,Issue 3,2014 | 英文SSCI, 外文被引3 |
3 | 去槓桿與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 《學習時報》2017年4月14日 | 中央黨校《學習時報》約稿 |
4 | 金融服務養老的理論、實踐和創新 | 獨著《西南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7月,第18卷第4期,第1-9頁 | |
5 | 從次貸、歐債危機反思中國金融市場穩定--基於城市化進程中機構投資者發展的視角 | 獨著《城市發展研究》第23卷,2016年第12期 | |
6 | 《人民銀行法》亟待修法 | 第一作者,《中國黨政幹部論壇》,2015年第8期 | |
7 | 存款保險立法:歐美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 獨著《保險研究》2014年第7期 | CSSCI |
8 | 養老金融:理論界定及若干實踐問題探討 | 獨著《財貿經濟》2013年第6期 | CSSCI |
9 | 養老金制度對金融發展的影響分析——對法律起源和資源稟賦等假說的反思 | 與孫守紀合著,《經濟學動態》2013年第5期 | |
10 | 關於養老金征繳、運營和發放階段的立法和修法建議 |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要報》,2012年第19期 | 全文編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成果要報>彙編》(2012年),學習出版社,2013年7月 |
11 | 養老金監管的法經濟學分析 | 《政法論壇》2012年第4期 | |
12 | Lessons from the European Sovereign Debt Crisis for China | Niels Philipsen et al.(eds),Market Integration:The EU Experience and Implications for Reform in China,China-EU Law Series2,Springer-Verlag Berlin Heidelberg 2016 | |
13 | The impact of pension systems on financial development:An empirical study | Michael Faure and Niels Philipsen(ED),The Role of Law and Regulation in Sustaining Financial Markets,Routledge,Aug.2014 | |
14 | Towards a Deposit Guarantee Insurance in China?A Law and Economics Perspective | 與M.Faure合著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Oxford,July 2013 | 牛津知名期刊 |
15 | 如何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 新華社《金融世界》2015年第9期 | |
16 | 五問存款保險 | 獨著《中國經濟報告》,2015年第1期 | |
17 | 激勵相容催生“金牌獨董” | 《董事會》2017年第3期 | |
18 | 央行“最後貸款人”角色亟需修法確定 | 《中國經濟導報》2015年8月14日 | |
19 | 職業年金制度促養老金融發展 | 《經濟日報》201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