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維禎

民國11年(1922年)學制改革,學堂改稱學校,他正式出任校長。 民國19年(1930年)平羅縣屢出匪情,官軍出剿無效,馬鴻賓便委他為平羅縣長。 民國22年(1933年)3月,馬鴻逵代替馬鴻賓出任寧夏省政府主席。

胡維禎,又名胡漢,字鍾生,清光緒六年(1880年)生於鳴沙鎮養馬灣村。原為縣學童生,學業優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廢除科考,斷了他科舉之路,便在長灘成立私塾,設館教書。
民國6年(1917年)秋,七星渠被清水河山洪沖毀,黃河以南5堡10萬畝莊稼告旱,七星渠總領王禎欲將渠口上延。由於工程浩繁,自己力不從心,便邀請胡維禎出山相助。此乃地方公益事業,於是胡維禎辭去私塾教學工作,專門協助王禎襄理渠務。從相度地形,揣摩渠身路線,至規劃設計,籌款備料,經過一番辛勤奔波,終於將渠口從鷹石嘴上延1500米,一勞永逸,免除了渠口大患。
民國9年(1920年)流行一句民諺:“民國時期大改良,拆了神像辦學堂。”那時鳴沙周邊的寧安、恩和等堡都已建了學堂,只有鳴沙的孩子還在菩蕯台子的私塾里死讀四書五經。於是胡維禎發出倡議,並且自己帶頭捐獻糧食、木料,民眾回響倡議,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搬走菩蕯,拆除神壇,添置桌凳,購買課本,建立了鳴沙初級國小堂。民國11年(1922年)學制改革,學堂改稱學校,他正式出任校長。他是鳴沙完小創建的倡議人、贊助者和第一任校長。
民國18年(1929年)底,吉鴻昌隨部調往陝西,馬鴻賓出任寧夏省政府主席,他從當地士紳口中聽到胡維禎有辦事能力,治渠任勞任怨,辦學出錢出力,公心大於私心,就任命他為中衛縣徵收局長。
徵收局的任務是收稅和稽查。一天,徵收人員在城門口稽查,看見從城裡來了一幫送葬人家,紙人紙馬,鑼鼓鎖吶,引魂幡哭喪棒,應有盡有,8人抬棺,壓得呲牙裂嘴,兩個40來歲的扯纖(執紼)孝子,卻東張西望,面無悲色。稽查人員覺得蹊蹺:一、一個死人加一個棺材,其重有限,為什麼壓得8個壯年男子呲牙裂嘴?二、扯纖者40多歲,死人必定年高壽大,兒孫滿堂,孝子為什麼只有兩人?三、扯纖人既喪考妣,應是五內俱焚,悲痛萬分,為什麼面無悲色,東張西望?於是攔住檢查,結果棺材裡裝的不是死人而是煙土(大煙)。
原來兩個扯纖人是煙販子,他們已在城外雇好幾峰駱駝,為了逃稅(當時販賣大煙不犯法),用棺材裝著1萬兩大煙,馱到包頭,然後上火車轉運天津銷售。現在既然被查出,只好自認倒霉,想行賄私了。胡維禎不受賄,讓其照章補稅。此事傳到馬鴻賓耳朵里,大加讚賞,提升他為省政府秘書,放在自己身邊,成為幕僚和摯友。
秘書的職責是起草公文,胡維禎所擬文稿,流暢典雅,甚得馬鴻賓的青睞。秘書長焦霽嵐有時因故不能視事,就派他代理秘書長職務。
民國19年(1930年)平羅縣屢出匪情,官軍出剿無效,馬鴻賓便委他為平羅縣長。胡維禎到任後,剿撫並重,對家裡有跟隨郭拴子、周東子等匪首在賀蘭山為匪者,勸勉撫慰,叫他們勸告,棄暗投明。有些從匪接受家人勸告,下山為民,匪情逐慚有所緩和。因他厚待人民,當時平羅縣民眾稱他為胡善人。
民國22年(1933年)3月,馬鴻逵代替馬鴻賓出任寧夏省政府主席。一朝天子一朝臣,胡維禎不敢戀棧,便主動提出辭職。馬鴻逵正中下懷,欣然照準。
胡維禎回家後當了居士,吃齋念佛。後來馬鴻賓率所部八十一軍駐防中寧,二人來往密切。民國35年(1946年)全省各縣成立參議後,馬鴻賓向馬鴻逵保薦他為中寧縣參議會議長。解放後胡維禎在牛首山極樂寺修行,1962年卒,終年8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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