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名稱
肩胛骨腫瘤局部廣泛性切除術
分類
小兒外科/骨腫瘤的手術
ICD編碼
77.61
概述
兒童骨腫瘤包括原發性和繼發性骨腫瘤,原發性骨腫瘤指原發於骨組織的良性骨腫瘤、惡性骨腫瘤和瘤樣病變;繼發性骨腫瘤指其他器官惡性腫瘤轉移到骨組織的腫瘤。臨床上以良性骨腫瘤和瘤樣病變較為多見。而惡性骨腫瘤中,骨肉瘤最為多見。近年來由於外科技術的進步,骨腫瘤外科分期系統的建立和手術前後輔助化療的廣泛套用,使骨腫瘤的外科治療效果顯著提高,2年無瘤存活率已由30%提高到80%左右。而且已不再把截肢術作為治療惡性骨腫瘤的首選方法,許多學者推崇採用局部廣泛或局部根治性骨腫瘤切除和保留肢體的手術,即通過外科手術切除腫瘤病灶,同時套用輔助化療消除已發生的顯微轉移病灶。
適應症
肩胛骨腫瘤局部廣泛性切除術適用於:
1.肩胛骨低度惡性腫瘤,包括骨巨細胞瘤、軟骨肉瘤等。
2.術前CT和MRI顯示血管神經束均未受累,外科分期為Ⅰ期、ⅡA期。
3.病兒及其父母有保肢願望。
禁忌症
1.外科分期為Ⅲ期。
2.術前CT和MRI顯示血管神經束受累。
術前準備
1.CT和MRI檢查,確定骨腫瘤受累範圍。
2.胸部X線片及全身核素骨掃描,除外肺轉移和骨轉移。
3.活檢明確病理診斷。
麻醉和體位
全身麻醉,氣管內插管。側臥位,上肢外展90°,頸部、胸部和整個上肢消毒。
局部解剖
局部解剖見示意圖。
手術步驟
1.切口
切口起自肩峰頂,沿外上方到達肩胛骨的內下角。
2.顯露
沿切口方向切開皮膚及淺筋膜,保留深筋膜,游離兩側皮瓣。顯露斜方肌、自止點腱切斷後向上方和內側牽開。然後顯露岡上肌、岡下肌、大圓肌、小圓肌和背闊肌。在肩峰的外側緣切斷三角肌肌起,然後在肩胛骨下角切斷背闊肌。將背闊肌向下翻轉後,把肩胛骨外翻,切斷大小菱形肌和肩胛提肌。然後將肩關節外展,分別切斷肩胛骨附著點上的肌肉:大圓肌、小圓肌、肱三頭肌長頭、岡上肌、岡下肌和前鋸肌。
3.腫瘤切除
顯露肩關節的後方和上方,用線鋸或骨刀在靠近肩峰的部位做截骨,然後沿肩胛切跡方向截斷肩胛頸,將帶腫瘤的肩胛骨取出。
4.功能重建
徹底止血後,將斜方肌和三角肌的肌腱縫合一起,大圓肌和小圓肌的肌腱縫合一起,將其固定在胸壁上。
5.閉合切口
生理鹽水沖洗後分層縫合切口,切口內放置負壓吸引管。
術中注意要點
1.血管神經被腫瘤包裹時,應改為截肢術。
2.用骨刀或線鋸截斷肩胛骨時不能進入肩關節。
術後處理
肩胛骨腫瘤局部廣泛性切除術術後做如下處理:
1.術後上肢Velpeau綁帶固定1周,然後改用三角巾懸吊,開始進行肩關節自動和被動功能鍛鍊。
2.切口負壓吸引保留3~5d。
3.切口癒合後繼續按綜合治療方案進行化療和生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