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建設局

6、負責城鎮(集鎮)燃氣等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管理。 10、管理城鎮監察工作,對各類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實行規劃管理。 11、負責城鎮建設檔案的歸集及管理和使用。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鎮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旅遊業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本地區的規劃管理辦法。
2、宣傳、貫徹、執行《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
3、負責制訂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計畫,負責組織對全縣城鎮(集鎮)重大建設項目論證、立項、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
4、組織城鎮規劃的編制、審查、申報和實施;對各鄉鎮進行規劃指導。
5、負責城鎮維護建設資金和其他建設行政事業費的收取和籌措工作,組織安排年度經費的投資和使用計畫,管理監督資金的運行。
6、負責城鎮(集鎮)燃氣等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管理。
7、負責城鎮(集鎮)排水、道路、橋涵、路燈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協助支持各鎮做好環衛和綠化工作。
8、在業務上對各鄉鎮建設辦公室及鄉鎮土地建設管理所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必要時依法委託各鄉鎮建設辦公室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9、在業務上、技術上指導各鄉鎮水廠建設與管理,保障城鎮供水。
10、管理城鎮監察工作,對各類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實行規劃管理。
11、負責城鎮建設檔案的歸集及管理和使用。
12、承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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