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規劃、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機關房地產的規劃編制及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市機關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機關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市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配售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五)負責授權管理的市機關國有資產的開發利用和保值增值工作;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經營服務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機關辦公區和宿舍區物業管理;負責市機關辦公區和宿舍區安全保衛管理工作;參與市級重要會議的會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檔案印刷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負責市機關財政經費預決算統計匯總、經費劃撥和結算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部門、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八)擬訂市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編配、調配、保險、更換、報廢等工作;負責市機關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燃油供應等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市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綠化美化等社會事務工作。
(十)負責市級機關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務發展規劃及其規章制度的擬訂及監督執行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會務、宣傳、保密、督查、信訪、政務公開及辦公用品供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接待及對外交流協調聯絡等工作;負責局公務用車調度及駕駛員管理工作;參與市級重要會議的會務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局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崗位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檔案、應急管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市機關戶籍管理工作;擬訂局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市機關檔案印刷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財務科
負責監督市機關財務管理和法律法規的執行工作;負責市機關黨政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財務支出經費的報賬、結算管理及專項資金的結轉手續辦理工作;負責有關會計資料和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負責市機關辦公用品、維修材料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授權管理的市機關國有資產的開發利用和保值增值工作;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機關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局財政經費的預算、報轉及審計工作;負責局各類物資裝備採購工作。
(三)節能管理科(掛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章制度、節能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指導協調、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全市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及監督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計量標準制定及建築節能審核等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街鎮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擬訂本局節能方案和節能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基建管理科
負責市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的規劃編制、項目審核、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市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規劃建設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局各類工程項目建設的招標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物業服務公司對市機關辦公區和宿舍區各類動力設備、房產設施、消防監控系統的維修保養工作。
(五)公務用車管理科
負責市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的擬訂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機關公務用車的編配、調配、保險、更換、報廢、維修保養、燃油供應等管理工作。
(六)房地產管理科
負責市機關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工作;擬訂市機關房產管理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市機關辦公用房的使用調配和權屬登記工作;負責市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住宅、周轉住房的調配、管理工作;負責市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物業監督管理科
擬訂市機關物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物業、經營服務單位的管理工作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市機關辦公區和宿舍區各服務場所的監管工作;負責市機關辦公區和宿舍區安全保衛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市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愛國衛生、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綠化美化等社會事務工作。
人員編制
市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60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