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在江西省吉安市東風造船廠工作;曾任新疆乾雄布拉勞改大隊隊長;曾在烏蘇縣人民法院工作;曾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副科級審判員、正科級審判員。
2010年3月任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正科級審判員。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25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免去肖虎的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肖虎,男,漢族,1955年11月生,江西泰和人。1977年6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入黨,在職大專學歷(1984年8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法律專業畢業)。
曾任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曾在江西省吉安市東風造船廠工作;曾任新疆乾雄布拉勞改大隊隊長;曾在烏蘇縣人民法院工作;曾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副科級審判員、正科級審判員。
2010年3月任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正科級審判員。
2016年3月25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免去肖虎的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