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潔[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肖潔,女,滿族,197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法學博士。

現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處處長。

人物履歷

歷任昆明市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安寧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雲南省檢察院反瀆局副局長等職。

現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處處長。

任免信息

2018年9月21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寧提請:任命肖潔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主要事跡

她曾帶領辦案組偵破了曾被列為“雲南省十大職務犯罪”之一的案件,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500多萬元。

2001年11月,在偵查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案件的行賄人之一、昆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某某一案中,通過“攻心為上”和“外松內緊”的偵查策略,突破其心理防線,促其坦白從寬,交待了向李嘉廷行賄的詳細經過,而且還交待了本人的其他犯罪事實。最終,此案在涉嫌行賄的基礎上又深挖出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數額也由5萬元擴展為4000萬元,同時還深挖出了吳某某的共犯、昆百大集團總裁成某,使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為偵破李嘉廷案件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03年4月,在對原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雲南省分公司綠洲酒店基建辦主任、安泰服務公司總經理趙某某涉嫌受賄一案查處中,肖潔由小案抓出大案要案,由個案牽出窩案串案,不僅查出了趙某某涉嫌受賄、貪污79萬元的犯罪事實,還以行賄人余某為突破口,挖出了一批發生在保險及建築行業的賄賂串案。

她率先嘗試了在重特大案件中,偵查人員出庭支持公訴,協助公訴人全面出示證據、指控犯罪。她攻讀了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通過了全國英語六級考試,獲得了法學碩士學位。她還撰寫了《關於保險系統內窩案、串案的發案成因及防治措施》、《關於財政資金管理、財務制度健全的防範建議》等文章,發表了《偵查部門法律文書改革構想思路及製作規範》、《反貪案例評析》、《婦女犯罪問題研究》等論文。

所獲榮譽

先後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全國最美檢察官提名獎、雲南省先進工作者,雲南省十佳政法幹警等榮譽稱號;榮立二等功兩次、三等功四次、個人嘉獎多次;被聘任為昆明市法治智庫專家、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職務犯罪偵查與預防專業委員會理事、雲南省女檢察官協會理事,並在2016年榮登“全國政法英模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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