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介紹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研究制定教育改革和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評估和檢查驗收全縣中國小樣及職工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及有關法規、制度的落實工作,協調各部門有關的教育工作。
(三)管理全縣各類學校的教學、教研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教學大綱和教學計畫的實施。
(四)組織全縣中國小的升級考試及錄取工作,協助上級業務部門搞好高考及大中專的招生工作。
(五)組織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管理各類成人教育、社會辦學、函授教育和農村掃盲工作;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教育統籌規劃與發展建設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教學工作。
(七)負責教職工的聘用、調動、工資福利及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國中以下教師資格審定工作,制定和實施師資培訓計畫,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有關學校的領導幹部。
(八)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九)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和編制部門預算,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經費的籌措、教育收費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教育系統基建項目的規劃、投資、招標。
(十)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信訪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會議組織、督辦、信訪、文秘、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和老幹部工作;負責縣教育局機關和各基層學校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的勤工儉學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機關和基層學校的人事、考核、檔案管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作;負責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制定教師和校長培訓(繼續教育)方案、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隊伍綜合管理和師德建設,負責教師職稱評定和國中以下教師資格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獎勵工作和教師進修院校管理工作。
三、審計股:負責對全縣中國小的財產管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檢查指導中國小的財務工作,負責改善辦學條件、教育經費的籌措工作,做好教師工資兌現的催辦和各種數據的統計工作,做好計畫建設及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各項審計制度;負責教育局及各基層學校的計畫生育工作和婦女工作。
四、中教股:負責全縣中學(含高中)的行政和業務指導工作;檢查各中學執行教育政策、法規、法律的情況,掌握全縣中學課程設定、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學進度等實施情況,抓好國中規劃化建設;負責中學信息技術教育統籌規劃和教育信息網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學開展信息技術套用工作。
五、初教股: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行政和業務指導工作。檢查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情況;掌握課程設定、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學進度的實施情況;抓好規範化國小建設工作;綜合管理並協調少數民族教育,負責貫徹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標準和規範,負責指導和管理語言文字的教改實驗工作,負責檢查、監督、指導社會用字的管理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國小信息技術教育統籌規劃和教育信息網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國小開展信息技術套用工作。
六、職業技術與成人教育股:負責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級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學校的辦學工作;負責全縣職工教育和農民技術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檢查與監督工作,職工教育以各部門職工學校為基地,抓好崗位培訓、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技術水平。農民教育,抓好掃盲、農民初等文化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七、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體育、衛生一藝術工作的政策和規定,負責全縣中國小文體競賽指導實施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有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學生軍訓工作;協調全縣中小學生身體檢查工作,加強衛生防疫和掌握學生的健康發育情況。
八、政治思想教育股:負責全縣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評估、學生獎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