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肇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掛肇慶市著作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職責,以及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四)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五)將出版物質量檢測鑑定和網路出版內容信息監測鑑定工作交給相關社會組織或事業單位。?
(六)加強對著作權的保護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我市相關各項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對文化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
(五)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發展繁榮,協調指導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文藝類產品、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的前置審批工作,按分工管理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監管網路遊戲服務。?
(六)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文化藝術、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藝術教育工作;指導、管理文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和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的管理工作。?
(八)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九)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境外落地電視頻道;開展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監管境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
(十一)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監管、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二)監管出版活動,組織開展對非法出版物、違禁出版物的鑑定工作,組織查處嚴重違法違規出版物和出版活動。?
(十三)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國小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行為的前置審批、審核和監管;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負責全市印刷、複製、發行業及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五)負責廣播電視機構、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管。負責報刊社駐肇記者站和通訊社駐肇分支機構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六)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出口。?
(十七)負責對全市各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實施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指導和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十八)指導、監管民辦機構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出版活動。?
(十九)負責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負責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調研、會務、財務、統計、協調、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和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二)人事科(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培訓、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企業文化藝術、新聞播音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審核本系統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等執業資格,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推動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三)藝術和社會文化科。
管理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藝術事業和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公共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直屬藝術團體改革和業務建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的協作與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城鄉各類民眾文化設施和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社會文化活動;管理、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工作;承辦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的檔案及資料庫;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承擔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四)文化市場科。
指導文藝演出、文化娛樂、網際網路文化、動漫、文化藝術品等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承擔文化市場經營項目及活動(含涉外、涉港澳台商業演出)的審批審核工作;調查研究文化市場動態,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對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提出建議;負責監管民辦機構從事演藝活動;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文物科(掛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參與起草、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批、指導、監督重點考古發掘、文物保護維護、開發利用等;指導文物、博物館的業務建設;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組織貫徹落實有關廣播電影電視的法律、法規工作,實施相關的行政執法;組織和實施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建設規劃;實施對地方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電視劇(卡通片)製作和發行、電影發行、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等許可證的發放;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加解擾技術、有線廣播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的審核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建設及各項資料的統計工作;負責電影放映許可證的審批工作,並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監管民辦機構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
(七)新聞出版科。
負責報紙、期刊和記者站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報刊的發展規劃和布局;承辦審核或審批新辦報紙、期刊及報刊主要項目的變動;組織報刊審讀;負責印刷業的巨觀調控工作,負責全市印刷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書報刊印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書報刊印刷的重點技術改造和中國小教材、重點圖書的印刷工作;負責圖書發行和圖書市場管理工作;負責音像製品經營單位的管理工作;制訂新聞出版發行工作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協調中國小教材的發行;辦理書報刊發行單位、書刊進口單位和“三資”發行企業的報批業務;負責全市書報刊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出版物市場,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違反規定的行為;負責監管民辦機構從事出版活動;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八)著作權綜合科。
負責全市著作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及實施;制訂全市著作權產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提出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建議;指導著作權契約審核,監督、指導著作權貿易工作;指導著作權登記工作;調解著作權糾,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打擊侵權盜版行為;管理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復錄和生產單位;管理電子出版物市場,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音像市場;指導本行業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九)文化產業發展與法規科。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文化產業基地和文化產業集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管理監督文化產業項目進入和退出;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參與管理文化會展活動;負責制訂發展規劃、綜合性檔案起草、會議材料組織和草擬地方性規章、政策法規調研;負責工作督查、行政複議、法制建設、政策法規諮詢和宣傳工作;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宣傳、報導;負責信息網建設和規範化管理。
其他事項
(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直屬副處級機構。其“三定”規定另行核定。?
(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在著作權管理方面,以市著作權局名義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