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日本厚生勞動省有關職場暴力問題的圓桌會議於2012年1月30日匯總出一份報告,報告將職權騷擾定義為:憑藉自身地位、IT等專業知識以及人際關係等職場優勢,超出正常業務範圍給人造成精神和肉體痛苦或惡化職場環境的行為。
報告將職權騷擾分成施暴等身體攻擊、威脅等精神攻擊、無視或排斥、安排過多工作等過度要求、不安排工作等過少要求、干涉個人隱私等6種類型。
背景
2002年度勞動局接到的職權騷擾諮詢案例約有6600件,2010年度猛增至約4萬件。鑒於相關諮詢案例猛增,厚勞省2011年7月成立了專家圓桌會議。該會議通過向企業了解情況和研究訴訟案例發現,來自同事的無視等冷暴力及IT知識豐富的年輕員工找上司麻煩等事例很多,因此建議擴大職權騷擾的定義範圍。厚勞省計畫2012年下年度對職權騷擾的現狀展開調查等加強解決措施。
騷擾特徵
特徵
職權騷擾中,加害者的特徵包括發生問題推卸責任、否定至今的溝通、故意忽視眼前部下的存在而全用電子信件指示、重要情報緊抓不說或故意奪走必要道具、否定對方人格、說話帶刺、在第三者面前假客氣而一對一時則欺負,更甚者的是反而佯裝成被害者。
做法
加害者的實際做法是不承認部下意見,一律看成反抗,動輒拿解僱與降級來威脅,雞蛋裡挑骨頭、對自己的成功充滿自信而自認永遠沒錯;自己的興趣是工作而拿不可能的量來要求部下,私生活里也要求一起喝酒、打高球等,會拍桌子、摔椅子甚至打人等有暴力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