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聯行上年度和本年度賬務,有利於及時查清聯行未達賬項。在每年度開始,各行處應分別將有關上年的 “聯行往賬”、“聯行來賬”、“已核對聯行來賬”、“未核銷報單款項” 四個科目餘額,不通過分錄,分別轉入各該科目上年戶 (或上年各該科目)以及和新年度的聯行賬務明確地區分開來。發報行在年末、年初編髮聯行報單,要嚴防將年份寫錯,12月31日編髮的聯行報單,要一律加拍報單日期。在新年度開始日,發報行一律不再填發上年度的聯行報單,新年度的聯行往賬報單,應從第一號重新編報。收報行於新年度開始後,在未達查清期內,收到發報行上年度的第一聯報單或收到總行電子計算中心上年度對賬表時,應分別按照規定與有關聯行科目上年戶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