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華商總會

聯合國華商總會

聯合國華商總會 (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是以前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發起並倡導的《全球契約》為基本理念,以聯合國商業合作原則為基礎,在自願的基礎上,以世界各國的華商集團、華商組織及其他相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組成的,不以盈利為目的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政府社會團體。

成立目的

建立會員共同的價值共享體系,促進會員的共同富裕,推動世界華人經濟的繁榮穩定和協調的持續發展。

總會宗旨

在不分種族、性別、語言、信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情況下努力促進和推動世界各國會員之間的信息、科技、人才、資金和物流等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整合;

確保會員在誠信、環保、人權、衛生、兒童和婦女勞動保護、預防自然危害及反對社會腐敗等方面,建立並執行共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對整個社會負起有效的主要責任,成為世界公民。

歷史使命

促使社會經濟協調發展與繁榮,創造人類生活更加穩定與美好

聯合國華商總會(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是在原聯合國工商總會、世界工商總會及世界工商業聯合總會的基礎上,於2014年02月05日創立的,創始人兼總主席是胡氏茅廬國際財團的董事局主席兼執行長胡志武先生,目前擁有籌備成員698人(80%均為機構或企業法人)。總部辦公地位於紐約聯合國總部大樓旁,交通便利,環境優雅。

聯合國華商總會(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已經連續成功召開了十五屆境外高峰會。

第一屆韓國高峰會(2010年12月22-28日,韓國首都首爾及仁川舉行《河北省秦皇島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第二屆越南高峰會(2011年03月24-31日,越南首都河內及下龍灣舉行《廣西東興口岸出境》,4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第三屆泰國高峰會(2011年06月30日-07月06日,泰國首都曼谷及芭提雅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5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第四屆俄羅斯高峰會(2011年09月26日-10月03日,俄羅斯濱海邊區首府海參崴及斯拉夫揚卡舉行《吉林省琿春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第五屆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高峰會(2011年12月21-27日,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5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第六屆朝鮮高峰會(2012年03月27日-04月01日,朝鮮首都平壤及開城舉行《遼寧省丹東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第七屆高棉高峰會(2012年06月29日-07月04日,高棉首都金邊及吳哥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6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第八屆美國高峰會(2012年09月03-08日,美國塞班島及天寧島舉行《北京首都機場口岸出境,韓國仁川轉機,穿越太平洋》,4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第九屆中國高峰會(2012年12月15-21日,中國香港及澳門舉行《深圳皇崗口岸出境,澳門拱北海關入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第十屆台灣高峰會(2013年04月01-08日,中國台灣及香港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第十一屆韓國高峰會(2013年06月30日-07月06日,韓國首都首爾及仁川舉行《河北省秦皇島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第十二屆越南高峰會(2013年09月22-30日,越南首都河內及下龍灣舉行《廣西東興口岸出境》,2人獲獎頒證,會期9天);

第十三屆泰國高峰會(2013年12月07-13日,泰國首都曼谷及芭提雅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第十四屆印尼高峰會(2014年03月15-20日,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及巴厘島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2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第十五屆俄羅斯高峰會(2014年06月16日-23日,俄羅斯濱海邊區首府海參崴及格羅迭科沃舉行《黑龍江省綏芬河口岸出境》,5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聯合國華商總會(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已經成功設立了44個境外辦事處。

01、韓國首爾辦事處(2011年01月15日設立);

02、韓國仁川辦事處(2011年01月25日設立);

03、越南河內辦事處(2011年04月15日設立);

04、越南下龍灣機構(2011年04月25日設立);

05、泰國曼谷辦事處(2011年07月15日設立);

06、泰國芭提雅機構(2011年07月25日設立);

07、俄羅斯海參崴辦(2011年10月15日設立);

08、俄斯拉夫楊卡辦(2011年10月15日設立);

09、新加坡聖陶沙島(2012年01月10日設立);

10、新加坡魚尾獅辦(2012年01月15日設立);

11、馬來西亞吉隆坡(2012年01月20日設立);

12、馬來西亞馬六甲(2012年01月25日設立);

13、朝鮮平壤辦事處(2012年04月15日設立);

14、朝鮮開城辦事處(2012年04月25日設立);

15、高棉金邊機構(2012年07月15日設立);

16、高棉吳哥機構(2012年07月25日設立);

17、美國塞班辦事處(2012年09月15日設立);

18、美國天寧辦事處(2012年09月25日設立);

19、中國香港辦事處(2013年01月15日設立);

20、中國澳門辦事處(2013年01月25日設立);

21、台灣台北辦事處(2013年04月10日設立);

22、台灣高雄辦事處(2013年04月15日設立);

23、台灣嘉義辦事處(2013年04月20日設立);

24、台灣南投辦事處(2013年04月25日設立);

25、台灣花蓮辦事處(2013年04月30日設立);

26、台灣宜蘭辦事處(2013年05月05日設立);

27、台灣台東辦事處(2013年05月10日設立);

28、台灣新竹辦事處(2013年05月15日設立);

29、台灣屏東辦事處(2013年05月20日設立);

30、台灣彰化辦事處(2013年05月25日設立);

31、台灣台南辦事處(2013年05月30日設立);

32、台灣新北辦事處(2013年06月05日設立);

33、台灣桃園辦事處(2013年06月10日設立);

34、台灣基隆辦事處(2013年06月15日設立);

35、韓國坡州辦事處(2013年07月15日設立);

36、韓國月尾島機構(2013年07月25日設立);

37、越南海陽辦事處(2013年10月15日設立);

38、越南芒街辦事處(2013年10月25日設立);

39、泰國湄南河機構(2014年01月15日設立);

40、泰國金沙島機構(2014年01月25日設立);

41、印尼雅加達機構(2014年04月15日設立);

42、印尼巴厘島機構(2014年04月25日設立);

43、俄格羅迭科沃辦(2014年07月15日設立);

44、俄烏蘇里斯克辦(2014年07月25日設立);

主要職能

(一)對行業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向有關政府和組織提出建議。

(二)協調會員內部關係,加強在各國政府、相關組織、企業之間的雙向溝通,協助會員和代表會員向有關政府對話,向有關政府反映企業的要求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立和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為先進典型向有關政府推薦並組織表揚。

(三)建立執行共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

(四)組織有關會員的國際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和修改,報相關政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負責會員的科技管理、質量管理、質量引進和質量監督工作,參與產業損害和相關產業的反傾銷調查

(六)負責國際市場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組建行業技術和信息網路。

(七)組織有關會員的職業技能、技術職稱及企業經營資質的評定。

(八)組織會員進行管理培訓,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九)組織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會員引進國內外的先進技術,經營管理方法,行銷策略和資金項目、組織成員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通過胡氏茅廬國際財團協助各國企業赴美國納斯達克或OTCBB上市、協助各國企業赴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上市、協助企業赴中國深圳中小板或創業板上市等。

(十一)協助各國省、州、市政府與別國市政府建立經濟協作友好城市。

(十二)協助各國私立大、中、國小校與聯合國工商大學(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工商研究院)建立姊妹學校。

(十三)通過胡氏茅廬國際財團協助各國政府及開發區招商部門招商引資,把全球儘可能多的知名企業(特別是世界500強企業)引入各國發展。

(十四)協助企業開展商標、商譽、著作權、專利等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十五)通過胡氏茅廬國際財團協助企業或個人開展投融資諮詢、理財諮詢、商貿及項目諮詢。

(十六)通過聯合國工商大學(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工商研究院)將中國國禮、國學、中醫藥文化及中國聖賢文化等中華國粹推向世界各地。

(十七)定期組織優秀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參觀聯合國胡氏茅廬城(核心機構:胡氏茅廬綠色生態城)分布在不同國家及地區的500個連鎖基地。參觀旅遊、休閒度假及教育培訓等。

(十八)定期評選優秀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相關事跡通過相關媒體向全世界展播並編入全球知名的百度百科文庫。

(十九)定期組織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參觀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接受聯合國相關部門的表彰。

(二十)定期組織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參觀世界各國首都、各國地方首府及大中型特色企業,接受各國政要及相關部門的表彰。

(二十一)定期組織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在聯合國問國會網路電視台、華人頻道或中國網路電視台(央視網)錄製節目或接受專訪,接受聯合國或中國相關部門的表彰。

聯合國華商總會(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衷心希望與各國政府、國際社會各團體組織、各界人士和國內外的朋友們加強合作,共同發展。

聯合國華商總會 (核心機構: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機構設定:

一、總部機構(負責人:胡志武、趙文政、夏令生、馮祥山、彭帥);

一總部董事局(最高權力機構)(負責人:胡志武成員:何嘉欣、夏虹、龍人瑛、柴利、王藝菲、彭蕙、邢超、張夏雯、夏梅、周英、尤仙子、張軍)

二總部主席團(最高形象機構)(負責人:趙文政成員:夏令生、馮祥山、彭帥、黃學明、余中大、楊均甫、保國安、閆振華、衛元郛、韓昊軒、古雲);

三總部專家團(最高專業機構)(負責人:黃學明成員:閆榮平、王清祖、梅楚安、楊均甫、江坤賜、陳古力、劉文慶、潘雲山、鄭保華、王延山、龍夫)

四總部顧問團(最高諮詢機構)(負責人:劉文元成員:李德標、倪忠誠、陳偉立、閆榮平、史中興、王清祖、余中大、楊春琦、李雙林、王振軍、常青)

五全球首席辦(最高執行機構)(負責人:胡志武成員:何嘉欣、王新燕、尤仙子、王藝菲、夏梅、淼善、陳泊佳、周英、陳汝寧、安琪、趙懿、姚雅和)

六總部華僑署(最高僑務機構)(負責人:李韻林成員:李煒天、方石然、林榮吉、張仕英、柳成江、關偉雄、夏子康、許家銘、江赤玉、朱麗安娜)

七總部金融署(最高金融機構)(負責人:馮祥山成員:趙文政、徐家平、韓征、李仲生、陳得民、李瑞峰、楊雙民、李垂良、夏虹、陳香、張均、趙琳)

八總部主席辦(最高行政機構)(負責人:胡志武成員:謝曉雯、柴利、彭蕙、張夏雯、邢超、岑茜、徐儷嘉、周英、宋維、安琪、劉媛歆、李智);

九總部健康署(最高健康機構)(負責人:李盛學成員:肖鋒、胡玉海、陳得民、楊高揚、江坤賜、王延山、趙建國、孔凡森、馮譽舜、龍人瑛);

十總部上市辦(最高投行機構)(負責人:錢順法成員:高定局、韓宗峻、孫玉昇、馬明輝、賈亮、問小牛、岑茜、楊濤、曾薇等);

(十一)總部培訓署(最高培訓機構)(負責人:易洪波成員:許家銘、刁明理、張得計、祁學文、林寶島、張春亮、慧明子、陳濤等);

(十二)總部書畫署(最高書畫機構)(負責人:衛元郛成員:梅楚安、陳樹新、柏青、保國安、古雲、錢水卿、尹燕青、李崑山、黃南美、劉藝林-黎明)

(十三)總部演藝署(最高演藝機構)(負責人:李雄成員:李偉、霍剛、李蔭強、冉崇明、劉燕群、王新燕、楊守賢、李延龍、朱麗安娜、徐儷嘉);

(十四)總部海發署(最高海發機構)(負責人:陳可佩成員:謝曉雯、李叔生、秦敏、張夏雯、張軍、趙建國、楊素青、朱溫蒂、劉天用、李宜美)

(十五)總部傳媒署(最高傳媒機構)(負責人:韓昊軒成員:牟傳敏、梁詠翔、胡樹萌、鄒俊、常量、王平華、吳東輝、王芳輝、熊輝、劉天用);

(十六)總部地產署(最高地產機構)(負責人:顧正軍成員:吳世平、董耀武、高橋、潘雲山、鍾兵華、曹建林、季煜東、柴永厚、李泓霖、張力中)

(十七)總部科研署(最高科研機構)(負責人:姜鴻樹成員:黃占斌、鄭重、閆榮平、鄭保華、陳古力、屈照林、張文波、肖順領、鄧強、張慶斌);

(十八)總部文化署(最高文化機構)(負責人:羽翼成員:易洪波等);

(十九)總部餐飲署(最高餐飲機構)(負責人:關偉雄成員:張仁慶等)

(二十)總部教育署(最高教育機構)(負責人:李仲生成員:黃占斌等)

(二十一)總部商貿署(最高商貿機構)(負責人:朱柏民成員:柯文斌等)

(二十二)總部慈善署(最高慈善機構)(負責人:閆振華成員:黃福祥等)

(二十三)總部法律署(最高法務機構)(負責人:高定局成員:楊濤等)

(二十四)總部辦公廳(最高協調機構)(負責人:夏虹成員:朱麗安娜、陳泊佳、周英、郝潔、程程、李慧儒、肖文英、劉媛歆、文馳、李智、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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