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是聯合國負責亞太地區事務的主要組織。自二戰以來,一直致力於同各國政府一道解決亞太地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問題。1947年,亞洲與遠東地區經濟委員會在中國的上海成立,旨在進行戰後經濟重建。該委員會於1949年1月將總部遷到泰國的曼谷,1974年,更名為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從而更好地反映該地區各成員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
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是聯合國五個區域委員會中最大的一個,有51個成員國和9個非正式成員國,人口約35億,占世界人口的60%。
宗旨
‍ 作為區域智囊團,在過去50年工作經驗基礎上,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更加關注將成員國中經濟高速增長的勢頭推廣到地區其它欠已開發國家。該組織面臨的挑戰之一就是如何將亞太地區高達8.3億的貧困人口帶入到經濟發展的浪潮中來,使每個人的生活都有所提高,這也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
機構
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的最高立法機構是委員會,它每年召開一次部長級會議,並將會議結果報告給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還為區域各國政府提供平台,共同審議和討論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促進區域合作。常任代表顧問委員會和由委員會任命的由代表組成正式和非正式成員,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與執行秘書處就委員會工作交換意見並提出建議。
委員會有下列機構:
·區域經濟合作署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署
·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促進扶貧署
·交通與通訊署
·統計署
·最不已開發國家、內陸國家和島國開發中國家署
採購
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採購工作由採購與運輸部負責,它隸屬管理局的會議與服務處。90%採購的設備和服務來自亞太區的供應商。
所購設備所購設備包括:計算機硬、軟體,通訊設備,建築材料和設備,影印設備,辦公文具與設備,辦公家具等。
所購服務所購服務包括:公司顧問,監管服務,貨運服務,旅行社服務,列印與出版服務等專業諮詢。
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以登錄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網站下載和填寫註冊表格;或以書面形式寫明意願,填充相關信息,收入供貨商名單中。價值在2萬美元以下的採購,應比較三家供應商詢價。這樣的詢價可以通過傳真或郵件寄送。價值超過2萬美元的採購定單要履行競爭性招標程式,並同時考慮價格、質量、發貨條款和擔保條件等因素。
價值超過5萬美元的採購定單,由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地方投標委員會經授權後進行考慮和推薦;若採購定單價值超過20萬美元,需報總部進行審議和批准。對於能夠提高收入的服務契約,如果這些契約導致收入超過40,000美元,必須經總部投標委員會批准認可後方能遞交給供貨方。
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設在博果耳、東京、新德里的區域機構和維拉港的邊遠辦事處,經授權可以掌握一定的地方採購權。